作者say29217074 (say29217074)
站内Examination
标题[问题] 关於授权明确性与给付行政的问题
时间Sat Jan 5 21:51:56 2013
关於法律保留 分为宪法 绝对 相对和无需四个层级(J443)
小弟对於相对法律保留中 明确授权与概括授权一直有所混淆
J522告诉我们 明确与否应和法令对人民的影响相称
J612又区分出两个标准
1.侵犯的基本权种类
A.涉及生命和自由权的的 采严格审查
B.涉及其他权利如财产权 采宽松审查
2.限制手段的轻重
A.刑罚的 采严格审查
B.其他种类如行政罚的 采宽松审查
而之中严格审查即可预见公式:明确授权
宽松审查即整体湍联解释法:概括授权
所以 在干预行政中 若是干预"非生命即自由权"又"以行政罚的方式处罚"
仅需"概括授权"
但是 J614告诉我们
给付行政若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实现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项者 就需要
"法律或法律授权之命令"为依据
但这样
不就变成在干预行政中的某些部分 可以用概括授权侵犯人民权益
但在给付行政中 却需要明确授权才能给予民众好处 最新的J707也采此见解
想请问是我有认知错误 还是真的有这个事实存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42.34
※ 编辑: say29217074 来自: 219.69.42.34 (01/05 21:53)
1F:推 ixixet:其实某些老师书上有整理授权明确性的所有释字,大致上... 01/05 22:40
2F:→ ixixet:个人觉得大法官说了算,只能在论述上注意了,选择题更难过 01/05 22:41
3F:→ SuperEmilio:重要性理论不知可否运用在这些解释上? 01/05 22:50
4F:→ SuperEmilio:劳健保局雇员该不该漂白呢 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01/0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