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pientman (沉默)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问题] 101地方特考三等-行政法疑义
时间Tue Dec 18 16:50:53 2012
想请问第21题
下列何者不属一般处分?
(A)新辟道路的通车公告
(B)交通号志
(C)指定民宅为私有古蹟
(D)警察命令群众解散
请问答案为什麽是C?
古蹟有分公共跟私有呢?
还是私有古蹟可以私人指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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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9.3.211
1F:→ power7:指定是行政处分 12/18 16:52
2F:推 kkmanct2001:特定范围特定地点特定人~行政处分 12/18 17:00
3F:→ sapientman:可是吴庚教科书"指定"道路为公众通行,是一般处分 12/18 17:01
4F:→ kkmanct2001:就算不知道 删去法~ABC都是对不特定人 12/18 17:01
5F:→ kkmanct2001:A是 通车公告~ 对不特定人说:这条路可以用喔~~! 12/18 17:02
6F:推 runquickly:这题我看太快被骗了 12/18 17:03
7F:推 kkmanct2001:至於C管他公有还是私有~绝不是一般处分 12/18 17:04
8F:→ sapientman:对人跟对物不都有一般处分? 12/18 17:07
9F:推 kai761:民宅 私有,所有人是特定的。 12/18 17:15
10F:→ sapientman:将私有民宅设定为古蹟(公物)不就符合对物一般处分了? 12/18 17:21
11F:→ kai761:已有特定的相对人,就不必再考虑一般处分了 12/18 17:40
12F:推 CX420:古蹟可分公有和私有 庙宇古蹟多为私有古蹟(属管委会) 12/18 19:08
13F:→ abcdfg202000:可是我总觉得"通车公告"~是观念通知啊!! 12/18 20:46
14F:推 CX420:李惠宗老师的行政法要义上是写一般处分 12/18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