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anyi (Nianyi(小念))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情报] 热烫烫释字692号喔!!
时间Fri Nov 4 23:37:54 2011
mail 写到一半,忽有来信 ~ 盖大法官解释692号也 !!
热烫烫,大家快看喔!!
我说
这大法官是在拼业绩喔?! 691号不是才刚出来没多久Orz
http://0rz.tw/6V19j
乖乖送上连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1.138.194
1F:推 g331767:推一个 11/04 23:40
※ 编辑: Nianyi 来自: 111.251.138.194 (11/04 23:40)
2F:推 g331767:这几年的趋势就是这样 大法官比乡民还赶 11/04 23:43
3F:→ spector66:这号解释有点.... 11/04 23:46
4F:→ SCLPAL:快住手啦QQ 11/04 23:48
5F:→ howhhh:钱又不是在课税区里花的,这样也可以有扣除额唷 11/04 23:49
6F:→ spector66:照这个理由 教育部还有必要在那边做学校认可吗 11/04 23:50
7F:→ spector66:哪一间正常招生的学校不是当地政府核准的 11/04 23:50
8F:→ spector66:这样就能当有效就学的理由 还要教育部认可什麽 11/04 23:50
9F:推 lave2002:重点应该是法律保留问题~ 11/04 23:59
10F:推 willy1616:简单的说 所得税法规定满20岁 在校就学 就可申报扣除额 11/05 00:02
11F:→ spector66:「是否符合"在校就学"需经教育部认可」是增加法律所无 11/05 00:03
12F:→ spector66:之限制 这个推论还真微妙... 11/05 00:03
13F:→ willy1616:但区区一个解释性行政规则 增加法律所无之限制 11/05 00:03
14F:→ willy1616:20岁 在校就学 法律的要件即可适用 但函释多加学历认定 11/05 00:05
15F:→ willy1616:增加法律所无的限制 违反租税法定主义 11/05 00:05
16F:推 kai761:大概对财政部不透过修法,爱用函释的心态很感冒吧 11/05 00:09
17F:推 willy1616:法律原本就没限制 但租税函释爱增加对纳税人不利的义务 11/05 00:16
18F:→ Nianyi:说实在的,我不懂税法,没有各位解释真的看不懂692>< 11/05 00:28
19F:推 kai761:税法"在校就学"的学校--->教育部认可学校(教育目的) 11/05 00:33
20F:→ kai761:财部可能觉得理所当然,可用函释。 大法官认应以法律 11/05 00:33
21F:推 ooicq:所以钱花在大陆,在台湾还能抵税?已经统一了吗? 11/05 00:41
22F:推 lc301:简单说就是租税法定主义的法律保留下 而某机关自己的行政规 11/05 00:42
23F:→ lc301:则扩大解释法律然後定了一个法律所无或没有授权的东西 11/05 00:44
24F:→ lc301:所以违宪 11/05 00:44
25F:推 fangyha:哗然~只有汤大法官敢出声 这种真的是我国的解释文吗!!! 11/05 00:47
26F:→ lc301:就单纯违法租税法定法律保留 其他推文问题没有涉及本释宪 11/05 00:47
27F:→ lc301:我觉得 本释文 就考试而言不是很重要耶 11/05 00:48
28F:推 hsnubeast:这个免税的理由本来就是体谅家中还有人在念书经济或有 11/05 01:10
29F:→ hsnubeast:可能会有困难 所以 要对於在学的子女给予免税减轻负担 11/05 01:11
30F:→ hsnubeast:跟在哪没关系吧 国外的学历教育部有每个都承认吗?波兰? 11/05 01:12
31F:→ hsnubeast:所以没有政治上的意义 仅为了人民或有困难者应该免税 11/05 01:13
32F:推 mea7211:个人觉原则上支持决议 但老汤的意见书也实在精彩 11/05 01:22
33F:→ mea7211:法律规定得不完备 是立法者的问题 怎麽可以用函释随便缩限 11/05 01:23
34F:→ mea7211:权益范围 11/05 01:23
35F:推 jacob317:相较之下,汤大法官的不同意见书真的很精采!! 11/05 02:53
36F:→ clody:原则上是支持决议的,但能把孩子送出国念书的人民经济状况应 11/05 06:27
37F:→ clody:该是都还算OK的吧(比较好奇那其他留学生是本来就可以报税 11/05 06:28
38F:→ clody:还是跟这批一起可以多报扣除额耶) 11/05 06:28
39F:推 lapeanz:汤大法官的不同意见书精彩+1 11/05 08:43
40F:推 toonoisy:这个释宪重点应该不是在两岸吧,推willy大的看法是重点 11/05 08:54
41F:推 hsun:汤大法官-->违法权力分立!? 11/05 11:13
42F:→ sonyano1: 谢谢分享, 已收录~ 07/24 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