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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延长外护聘期 立委:不如建全长照
时间Wed Jan 5 22:00:58 2011
【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日前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
陈长文为其重度残障儿子至立法院请命,希望修法延长外籍
看护聘用期限,立委陈节如4日表示,除非外劳永远不回国,
聘期延长并不能真正解决陈长文的问题,积极发展长照制度,
健全服务员劳动条件才是重点。
立委陈节如上午与社福团体召开记者会,陈节如也呼吁陈长文,不
应只为解决孩子对外劳的依附性而去调整外劳进用制度。
对於开放外劳年限,蓝委倒无任何反对意见,参与协商的立委侯彩凤说,
蓝营立委的共识,就是只放宽外籍看护的工作年限。
台湾自民国83年引进外籍劳工,17年来对外劳的依赖与日俱增,
3年前外劳聘用才从6年延长至9年。社福团体认为,除非外籍看护拿
的是「万年聘书」,不然修法也解决不了陈长文的问题。
残障联盟秘书长王幼玲也表示,如增加受照顾的患者与外界接触,
患者对照顾者的依附性会降低,对其身心发展会是正向的。
根据10年长照计画的推估,2010年失能人口需看护者约15万7,571人,
但外籍家庭看护人数却有17万2,965人,社福团体认为,这显示供过於求,
有申请浮滥的现象。此外,外劳看护制度并非每户需求者所能负担,
应积极透过国家的合理分配,挹注更多的照顾经费。
陈节如自家也有一位36岁多重障碍者,她表示,配合日间照顾、临拖、
居家服务等申请与补助,晚上再接回家照顾,这样的搭配每月需
自付1万多元,也较能符合大众的使用,但首先政府必须投入经费,
增建此类的社福机构。
另外,劳工团体认为,外劳劳动条件是需要检讨的,
现在基本工资都调至1万7,880元,他们还只停留在1万5,840元。
「就业服务法」4日经蓝绿两党立委协商并无共识,要想在下周三,
立法院第六会期最後一天前完成修法,恐有困难。◇
新闻来源:
http://tw.epochtimes.com/11/1/5/1560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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