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bysea (sunby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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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郭国汀:苏家屯事件是真实的
时间Sat Mar 25 02:36:5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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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dts2005 (sysop爆掉才是王道) 看板: CrossStrait
标题: 郭国汀:苏家屯事件是真实的
时间: Fri Mar 24 21:45: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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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苏家屯事件是真实的
【大纪元3月24日讯】(希望之声记者蔡红、齐月采访报导)苏家屯事件曝光後,
已有两名证人出来作证,国际追查组织已出调查报告,且当时证人作证时,同时
有西方的主要流媒体在场。但是到现在为止,除了《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
视台》和《希望之声广播电台》有详细的报导外,至今没有看到其他主流媒体有
详细的相关报导。对此,记者就举证责任和媒体信誉以及媒体责任之间的关系问
题,采访了中国着名人权律师郭国汀,郭律师认为:苏家屯事件是真实的。
联结收听
郭国汀表示:举证责任和媒体信誉、媒体责任之间关系的问题,确实是一个法律
问题,但是更重要的它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客观公正的问题----
郭国汀:「根据目前有关媒体,包括《大纪元》、包括有关证人、包括那个记者
出面作证,已经证明了事实。再参照中共历史上一贯的做法,一贯都是采取欺骗
、蒙骗、掩盖事实的无数次历史前科的这麽种做法。另外,再根据中共当局明明
知道这个事件已经发生了十几天了,但是到今天为止,中共当局并没有作出任何
反应或者申辩,或者为自己澄清事实,没有采取任何这方面的措施。所以我个人
的判断,事实判断,苏家屯集中营这个事件是真实的,是可信的。」
郭国汀认为:在法律上的举证责任,作为媒体,特别是国际媒体,很强调负责任
,不作偏见的报导,表面上似乎有理。但实际上我认为是经济利益在後面支撑,
使国际上的大媒体保持沈默,这实际上是一种很可耻的一种做法----
郭国汀:「刚才我们已经讲到,苏家屯事件从种种迹象,包括从中共镇压法轮功
、包括江泽民还有中共对警察下达的秘密指令,比如说法轮功打死的算自杀之类
的这种指令,这个事是确实存在的。再加上自从镇压法轮功以後,中共政权轻视
了法轮功,它们根本不知道信仰的力量,就以为凭强权或者凭暴力就能够迅速的
把法轮功镇压下去,也才会有江泽民的所谓的三个月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这种说法
,我相信这种说法是存在的。
正因为三个月不但没有把法轮功镇压下去,反而是越打法轮功的反抗越强烈,这
个道理跟这个弹簧是一样的,弹簧你要是压的力量越大,它反弹的力量也越强大
,更何况是有真正信仰的人,有真正信仰的人是不可能被压服的,也不可能被打
下去的。所以,中共的镇压层层的升级,三个月以後看看压不下去了,那就把打
压的力度加强,一次一次的升级,升到最後,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共产党就采取
了这种方式:群体灭绝。」
郭国汀继续说道:像苏家屯事件,很明显它不是一个医院私下里这麽干的,它是
奉命行事,再加上当局至少是暗示,或者是纵容。纵容有关的医院当局、有关的
医生,用利益的方式,用超额利益的方式,来收买这些人干坏事。因为很多法轮
功学员被抓的时候,坚决不透露或者是坚决不讲自己的身份,也不讲自己真实的
姓名或地址。他们当时也是没有预料到中共会这麽邪恶,所以,全国有不少这样
失踪的法轮功学员- ---
郭国汀:「比如我就亲自办理过一个案件,在上海的黄雄的案件就是这样的,在
上海交通大学的宿舍失踪,居然两、三年了,没有任何信息,我们也查过好多地
方都没有。那麽苏家屯据称有6000名法轮功学员,很可能都是跟黄雄的事件是一
样的。就是说黄雄被抓的时候他也不是报自己是黄雄,他报了一个假名。在这种
情况下中共当局用尽了一切手段都无法使他们放弃,那麽就灭口。暴力折磨已经
使他们的肉体伤痕累累,如果把这些这麽一些意志坚强的人放到社会上来,或者
放出来,他们一个个都是活的证据,铁的证据,所以中共最後杀人灭口了。」
郭国汀解释了法律举证责任的问题。举证责任从一般的情况下,作为原告负有举
证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也是法定的,比如说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就是被管理的一方来告管理者,告国家、告行政机关这一
方。那麽这两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法律应当是考虑权力的平衡,那麽在行政
诉讼中,就完全采取的是叫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说举证责任是归被告,而不是归
原告。
那麽同样的道理,像中共镇压法轮功这一件事件上,同样是两者是处在绝对不平
等的地位上,那麽从法律的原则,或者法律的根本上来看,保持平衡,尽管目前
对於镇压法轮功确实是没有任何规定来规定怎麽个举证,举证责任如何,更何况
现在还没有进入到比如说刑事诉讼程式,它仅仅是一个事实阶段----
郭国汀:「在这个阶段的举证责任,媒体强调说证据不足,或者证据不充分,然
後根本就不予报道,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藉口,是一种逃避。那麽避开这一点
,假设法律没有规定说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完全可以客观报
导,所谓的客观报导就是不带偏见的报导。它可以对苏家屯事件通过采访,通过
实地了解,通过证人,通过一个、两个、三个、多个证人来互相印证,还有可以
通过情理,通过常识去推断、推论,可以得出你记者或者报纸作为一个第三者,
所谓的第四权吧,三权分立之外又来了一个第四权:新闻监督权,做一个客观的
评论,这是完全能够起到很好作用的,至少能够起到制止暴行继续发生的作用。
」
郭国汀认为在苏家屯事件上,国际媒体保持沈默,实际上是媒体的老板,不是记
者本身,记者都很愿意报导这种事情。很多记者都很有正义感,关键是报社的後
台老板,就是投资者,他们往往怕得罪中共或者怕影响他们的利益,所以,禁止
他们的记者报导这事情----
郭国汀:「实际上我每天都在查阅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看他们有没有报导这
件事,到今天都还没有见报的消息。作为我来讲,我认为可以肯定,从我的经验
,从我在中国执业二十一年,从我对法律的理解,我认为苏家屯事件是真实的、
可信的。国际社会都应该动员起来,派出联合国的独立调查机构,立即对它进行
调查,否则中共的当权者很容易毁灭罪证,或者采取各种方式来销毁罪证,时间
拖得越长,那麽罪证就消失得越快、越乾净。」
人命关天,生死之际,我们有责任唤醒人们的良知。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天下纵横》节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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