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10nel (小失)
看板Eng-Class
标题Re: [文法] 请问这里该怎麽加上逗点?
时间Sat Apr 9 03:11:06 2011
※ 引述《bokunotameni (LaLaLin -halamdird-)》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对於这一句:
: I know that in the park the boy killed the girl.
: 请问
: 原本这一句可以不要加上任何逗号 这样子的写法在英文文章的写法上是ok的
: 可是如果想要在书写上有停顿的语气
: I know that (A) in the park (B) the boy killed the girl.
: 请问在(A)和(B)这两个位置上如果想要加上逗号请问可以以哪些方式加上去?
: "1" 只在(A)这个位置写上逗号
: "2" 只在(B)这个位置写上逗号
: "3" 在(A)和(B)两个位置上同时写上逗号
: 请问这三种方式哪几种在现代的英文书写上是ok的?
: 临时被家教学生问到 一时找不到英文书籍里面的字句来对照
: (我目前只确定"3"是可以接受的)
: 感谢各位版友
个人看法参考就好:
1. 最自然的句子是 I know that the boy killed the girl in the park.
2. 其次,你的原句,不加逗点: I know that in the park the boy killed the girl.
3. 硬要在书写上停顿,比如在某个特殊上下文里有特殊需要,那麽:
只在从属子句 in the park they boy killed the girl 当中,语法成份密合程度
最松散的一个点加逗点: ... in the park, the boy killed the girl
4. 我认为自然情况下,担任subordinator角色的that和它带领的从属子句之间很少有
逗点: I know that, [subordinating clause]. 很奇怪。
5. 硬要加,那就按你的(3)加吧,最後的结果意思仍然对。逗号的功能很多,第一就在
代表停顿,并不一定要参与语法功能。只是这样极少见。你最好想出一个合理的上下文
的情境,来突显为何加逗点比不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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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6.198.133.1
1F:推 bokunotameni:您的4说得非常好 几乎没有 04/09 13:32
2F:→ bokunotameni:我甚至认为不行 只是google後竟然也看得到 04/09 13:32
3F:→ bokunotameni:一般而言 都是只在(B)上面加一个逗点而已 04/09 13:33
4F:→ bokunotameni:只在(A)我目前还没看过 04/09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