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fun10731 (-_-")
看板Eng-Class
标题[请问] 这句英文
时间Fri Dec 3 00:47:35 2010
我想问
http://ppt.cc/Vub(
最後胜诉的是McD吗?
那为什麽中间还要说
McD没有考虑到别的因素造成意外发生, 仅仅觉得是被告过失
McD应该要提出证据证明这种案子不会发生在没有疏忽的情况下
(就是只要有细心就不会造成伤害)
所以这篇到底是在说
这类的案例是疏造成的所以McD胜诉
还是说不应该都怪罪於疏忽,要考虑其他造成意外发生的因素?
Concurrence是说之後相同的案例 也是原告胜诉
这篇到底是在讲疏忽的什麽?
因为有点急
凌晨1点钱可以告诉我文章大意或上面问题的
赠1000P币>"<(税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184.6.76
※ 编辑: dayfun10731 来自: 111.184.6.76 (12/03 00:59)
1F:→ tengharold:法学功课都上来了... McD赢,不必考虑其他可能造成意外 12/03 15:36
2F:→ tengharold:的因素,因为res ipsa loquitur 12/03 15:38
3F:→ tengharold:另外concurrence这里解为"附议意见",是另一位法官换 12/03 15:40
4F:→ tengharold:个方向解释。 12/03 15:41
5F:→ tengharold:请先搞清楚res ipsa loquitur这doctrine意义为何 12/03 15:45
6F:→ tengharold:然後搞清楚本案是针对一审法庭针对ril对陪审团的解释 12/03 15:48
7F:→ tengharold:...推文自己不能修真讨厌...我另写一篇 12/03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