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zzoro (晨煖)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达不到业绩就禁休
时间Thu Apr 16 01:41:53 2015
我朋友任职於通讯行,有业绩压力,没有在目标日前达到业绩就是禁休(店长的规定),目
前店里除了店长跟我朋友还有另两位员工,另外两位员工在那间通讯行已经很长一段时间
,跟店长感情很好,由於店长不算业绩,他经常把业绩挂在休假的那两人身上,而我朋友
只能靠自己,做得要死,接下来的休假又因为做不到业绩而禁休,他已经跟公司老板提离
职,但老板以人手不足为由希望他继续留,还说:如果有事情的话请假就好了。此外,店
长经常指定他休假日到外县市上课(苗栗到台中),不算加班也没有交通费补贴。
是我的话,我若今天选择默默离职不踢爆,就一定会有下一个被这样对待的员工,既然要
走就一定会投诉到劳工局,但不确定这样的事件雇主是否已达到违法且会受罚的地步?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3.87.4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mployee/M.1429119716.A.F58.html
1F:推 ifooleru: 有闻到违法的味道 要不要找一下劳工局?这样太可恶04/16 11:06
2F:→ tai9527: 目前这样的叙述好像就只是不合理,要劳资争议调解吧!04/16 20:55
3F:推 nastika: 禁休这两个字就违法了吧04/17 12:33
4F:→ tai9527: 连续出勤!!04/17 17:22
我朋友说他们的禁休叫做 『自愿加班』
※ 编辑: mozzoro (61.223.87.42), 04/18/2015 01:20:10
5F:推 azukitw: 劳基法第36条 04/18 11:31
6F:→ azukitw: 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04/18 11:31
7F:→ azukitw: 去找劳工局 一定告的成 不过 出勤记录(打卡单)要保存好 04/18 11:32
8F:→ azukitw: 才能做为连续工作超过七日的证据 04/18 11:33
9F:→ azukitw: 另外就是建议购买录音笔 将店长所说的话通通录下来 04/18 11:36
10F:→ azukitw: 要告才告得成 否则劳检去店长一定"概不承认" 04/18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