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12355 (低知识分子)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原来按照劳基法可达成"轮周休一日"野望
时间Fri Nov 14 03:52:06 2014
根据劳基法规定
第 36 条
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第 37 条
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第 39 条
第三十六条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条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条所定之特别
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
雇主经徵得劳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
加倍发给。因季节性关系有赶工必要,经劳工或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亦
同。
月薪制劳工,原本休假日就是给薪假。
上述39条规定,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加倍发给。
只说加倍发给喔!所以*1倍,算不算是加倍呢?
有监於此,我写信去劳动部,将近一个月後得到答覆。 撷取如下:
『涉及假日工作工资加倍发给之疑义,依据内政部73年10月18日
(73)台内劳字第256453号函释内容节录如下:关於劳动基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雇主经徵得劳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加倍发给」,
所称加倍发给,
系指除依同条规定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该实际从事工作之
休假日内应得工资而言;倘您对本署处理情形尚有疑义,请洽承办人』
结论:如果我是雇主,不管今年月历上面有几天红字,总之呢!就是周休一日。
剩下几天红字,我就多发几天薪水,还不用给加班费呢!
假设月薪22k,当月国定休假日10天,则劳工当月可得薪资为
22000/30=733元(日薪)
22,000+733*(10-4)=26398元(有没有人觉得这数字很眼熟?)
另外,由於公司#^&%^&$(任何理由),所以无法准时休假者,将予以补休。
=轮休,大家拿出日历来轮流划假吧!
轮周休一日,
成就达成。
P.S.顺道一提,即使中午吃饭时间压缩到35分钟,依然合乎劳基法喔!
不晓得,我这样理解有没有错误,还望板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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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めぐみ 的母亲 潘惠子小姐其实是台裔 (潘是台湾姓,父母皆为台湾人)
代表作有
城户沙织 / 雅典娜(圣斗士星矢)
城户沙织果然是台湾籍的无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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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2.60.212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mployee/M.1415908347.A.424.html
※ 编辑: mc12355 (36.232.60.212), 11/14/2014 03:56:33
1F:→ JITER: 不太懂你的意思 劳动契约如果约定是月休x天.. 11/15 19:24
2F:→ JITER: 基本上只要7天至少休1天.都合法..跟本不用多发6天喔! 11/15 19:26
3F:→ JITER: 因为 劳基法对於加班有一条是"给予加班费"或"补休" 11/15 19:27
4F:→ JITER: 所以你假日上班=>周一补休 这样完全不用多给一天加班费 11/15 19:27
假日上班,周一补休,不影响实际休假天数。
所以,不必多发一天工资,也没有所谓加班费。
5F:→ JITER: 就算是大年初一要你上班..雇主也可以用类似方式解套 11/15 19:28
6F:→ JITER: 简单讲就是劳动契约中月休x天..只要当月有休足约定天数 11/15 19:29
7F:→ JITER: 不管要你何时上班 .偏主都可以不用发予任何加班费 11/15 19:29
8F:→ JITER: 劳工能要求的 仅就二周工时超过48小时部份 要求加班费 11/15 19:31
9F:→ JITER: 如做7休1(不管怎麽排 大年初一 双十节上班都不管) 11/15 19:32
10F:→ JITER: 每日工时7小时 一周42 二周84=完全合法 也不用发予加班费 11/15 19:33
11F:→ JITER: 若每日工时8小时 则8*12-84=12 超时12小时部份需给予加班费 11/15 19:34
12F:→ JITER: "二周超过84 要求加班费" 上面有笔误 11/15 19:39
13F:→ JITER: 假设底薪22K 1.周休一日 每日工作7小时 领22K 11/15 19:46
14F:→ JITER: 周休一日 每日工作8小时 领22K+每周6小时加班费 11/15 19:47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雇主根本可以预设周休一日,故当月无论有几天国定假日,劳工仅能月休4日。
其余假日上班,并未发给加班费,只多发一日工资。
本来,做一天工领一天钱是正常,但是这表示原本你的假日根本被取消了!
劳工被迫假日去上班,毫无补偿。
加上,合法轮休,所以就能达成「轮周休一日」的目标!
而且对於劳基法中『工资应加倍发给』的解释,竟然是民国73年!
也就是戒严时期,蒋经国总统时期内政部所下的涵释。
即使不提当时的时代背景,这法源依据根本太古老了!
15F:→ JITER: 工时愈长 加班费就愈多 什麽假日加倍的.... 11/15 19:48
16F:→ JITER: 抱歉..在台湾只有公务人员有.95%民营企业都嘛直接给你补休 11/15 19:49
这就是我本篇所提到的。
即使不补休,只要发放一天工资即可,完全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劳工假日被取消,多工作一天多领一天薪水,却完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真的是吃尽劳工豆腐!
17F:→ JITER: 而这种补休在劳基法上也是"合法的"... 11/15 19:50
18F:→ JITER: 一定要加倍给的.只有国定假日徵的临时part-time 11/15 19:51
※ 编辑: mc12355 (36.232.63.168), 11/16/2014 02:46:12
20F:推 elfria: 周休一日是合法的 01/0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