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ry06 (球员兼裁判)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讨论] 未办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等於放弃薪资?
时间Wed Sep 17 07:27:32 2014
记得签完要一张影本
非常清楚的违法证明
到时候劳资争议或上法院的时候
就靠它了
※ 引述《crazycser (亏鸡西社)》之铭言:
: 刚好我最近在某服务业上班做计时人员
: 公司给我服务同意书要我签字
: 其中有一条:
: "离职须於离职日前十五天提出申请,
: 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离职守者,
: 视为放弃薪资、记三大过减发奖金八千一百元,
: 并以开除论处。"
: 一阵好奇之下 想请问一下板众们
: 这样的条件会不会有点严苛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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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razycser: 感谢! 09/17 13:33
2F:推 sdaroro: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订的罚则与劳基法规定的。是无效的。我 09/19 19:23
3F:→ sdaroro: 也曾签过说未办好离职手续擅自不到班者除旷职论另将罚以 09/19 19:24
4F:→ sdaroro: 2万元作惩罚。结果组长跟我说那个看看就好。。没差的。 09/19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