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somethnig (Frank)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国科会专任助理人员 离职
时间Sun May 4 23:08:29 2014
想请问一下
担任国科会 专任助理人员
聘书好像是签一年聘 (到明年4/30)
若是我再2/28离职 请问这样会有违约的问题吗?
还是只要老板同意,找到新的助理,交接给他就好?
google不到明确的法条
只找到某一间大学的规定(但好像是兼职助理人员,跟专任助理人员不一样)
「因故须提前离职职时,应於一个月前提出申请,
经计划主持人同意後始得离职。 」
请问哪边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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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tatas:就按照劳基法 05/17 11:25
2F:→ gamer:助理聘用办法是由各校自行与助理签订,你可以看你当助理时签 05/21 20:46
3F:→ gamer:的那一份有没有写到相关资讯,如果没有就是比照劳基法。 05/21 20:47
4F:→ gamer:至於提前告知这件事,其实劳基法也没罚则,不遵守也不会怎 05/21 20:47
5F:→ gamer:样就是了.... 05/2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