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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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只保护老板 竞业条款效力打折
时间Sun Feb 17 13:29:16 2013
只保护老板 竞业条款效力打折
杰智环境科技公司工程及业务处执行副总张智能离职後,自创公司与老东家打对台;台湾
高等法院认为他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判决赔偿一年薪水一百九十七万元。
杰智环境科技指出,张智能是公司创办人之一,二○○九年四月签署「愿任重要职务人员
保密同意书」;约定离职後二年内非经公司同意,不能开设或投资同类型的公司,或到竞
争对手公司任职,否则赔偿三倍年薪。
杰智公司主张,张智能於同年九月十五日离职,一年後开设群禾公司,寄电子邮件告知杰
智的客户,群禾的主要产品有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特殊节能系统等,皆与该公司相
同;张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因此求偿五百九十三万元。
张智能反驳,他的专长是工业防污染系统设备,到杰智公司上班以前,任职的两家公司也
是做防污工程;离开杰智之後,当然也靠防污工程技术谋生。杰智的契约限制他的工作和
生存权,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及工作权,契约无效。他指出,杰智的主要营业项目
与群禾公司不同,未违反竞业条款。
一审判决杰智公司败诉。但高院调阅张在人力银行网站刊登的徵才广告,张加入台湾能源
技术产业发展协会登记的公司名称,及张为群禾公司申请的专利技术,认定两家公司营业
内容相同,违反竞业条款。
高院指出,虽然杰智公司向张求偿有理,但契约仅一昧要求张离职後要保障该公司的利益
,没有顾及张离职後会因受竞业禁止条款而失业所受的损害,明显对张不公平,因此减少
求偿金额为一年年薪。本案可上诉。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699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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