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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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弹性工时 拟放宽至半年
时间Sun Feb 3 11:35:56 2013
弹性工时 拟放宽至半年
劳委会指出,配合经建会推动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劳委会继先前有意放宽定型契
约年限到3年後;将再度大幅松绑现行劳基法对变形(弹性)工时的限制。未来变形工时
有可能从目前的2个月上限,放宽到半年,以配合雇主旺季时的加班需求。
劳委会也主张,未来示范区内适用延长变形工时的企业,正常工时也必须从目前的
两周84小时下修到每周40小时,也就是马英九总统政见所宣示的周休二日,但这部分经建
会还没有同意,仍须继续沟通。
劳委会说,为配合经建会自由经济示范区草案下会期将送立院审查,这一波劳动条
件松绑拟先以特别法(示范区草案)排除劳基法适用,未来则会修改劳基法,逐步扩大到
区外企业一体适用。
劳委会主委潘世伟说明,变形工时拉长到26周後,雇主可因旺季或急单需求,在特
别时间内打破法定正常工时规定,让劳工可增加工时,但就算变形工时拉长区间,为免劳
工在旺季时做到「爆肝」,劳委会仍坚持每上班7日,劳工须休息1日。而且并非所有产业
都可以任意采用变形工时,须经劳委会同意的产业且经劳资双方达成协议才可实施。
全国产业总工会批评,劳基法规定,超时加班部分,1天以4小时为限、1个月不能
超过46小时,一旦变形工时拉长到半年,劳工可能面临淡季休假1个月,旺季集中上班,
届时一毛钱加班费也拿不到,劳工做到死,薪水却更少,健康、薪资两头空。此外,雇主
在旺季多请人手的情况也将成历史,对提升就业无帮助。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22013020300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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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mars1985:周休个屁 OOXX 11/07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