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goyin (只是回忆)
看板Employee
标题[新闻] 国民年金追欠费 首度罚配偶
时间Thu Jan 3 17:16:48 2013
国民年金追欠费 首度罚配偶
狠开50罚单 遭埋怨「离婚能分钱吗」
2013年01月03日
http://ppt.cc/iLEo
郭清圳(右二)批评,多数欠缴保费者都是没钱的人,以他30岁的女儿(左)为例,夫婿
收入低,要养妻儿已很吃力,根本无力交保费。余志伟摄
【陈嘉恩、张励德╱台北报导】开办四年多的国民年金
首次针对不帮配偶缴保费者开罚!
三百七十四万名家庭主妇和失业者依法被纳入国民年金保险,不缴费虽无罚则,但法令另
规定配偶如无正当理由不帮忙缴保费者会遭罚,劳保局近日首次动用此条文,开出五十多
张罚单给不帮忙缴保费的配偶,民众怒批政府是土匪来抢钱。
http://ppt.cc/_qNe
国民年金保险开办4年多,劳保局首次对欠费者的配偶开罚。资料照片
国民年金二○○八年十月上路,三百七十四万名没有劳、农、军、公教保者在二十五到六
十五岁间会被纳保,保费本月从七百二十六元涨到七百七十八元,按时缴费到六十五岁可
按月领至少三千元。
但国保缴费率仅约五成八,估算至少有一百多万人欠费。
内政部指,国民年金规定配偶有负连带缴纳保费的义务,希望配偶若有工作可协助缴纳保
费,保障其老年生活,因法律订有处罚配偶条款,去年八月起劳保局首次试办「欠费被保
险人配偶催缴及罚锾作业」,针对配偶催缴。
http://ppt.cc/lh5Y
欠缴国民年金罚配偶规定
罚三千且持续罚
劳保局说,去年八月抽选两百名超过一年未缴保费、且配偶年所得达一定程度者,先对被
保险人本人催缴,仍未缴款者再对其配偶催缴,在两轮催收後仍有五十多人未缴费,上月
下旬针对配偶开罚每人三千元。
劳保局指出,虽然保费在十年内均可补缴,但配偶该缴的罚锾必须按时缴,否则会送强制
执行。且若这些人继续累积不帮配偶缴保费满一年,会再罚六千元。
民讥逼人上绝路
因内部评估此条文争议大,不会针对所有欠费者全面催缴开罚,今年还是仅会抽选数百名
确认有经济能力可缴款的配偶来催缴开罚。
基隆市失业劳工保护协会创会会长郭清圳认为,过去敬老津贴制度不用缴费即有津贴,现
在国保却沦为使用者付费,并非真正的社会福利。
因国保欠费者多属没钱缴纳,例如他女儿已欠缴数年国保费,原因是月入约两万元的夫婿
要养一家四口已很吃力,无余力可交国保,劳保局应思考如何帮助这些缴不起的人,而非
将他们逼上绝路。
家庭主妇黄小姐说,眼前快过不下去,怎可能缴国民年金,若丈夫因此接到罚单,也是得
从全家开销中去支出,「政府简直是土匪。」按时缴国民年金的主妇刘小姐说,为了老年
生活,在有能力情形下还是会缴,「但担心的是以後会领不到钱。」
专家批开罚无理
社会保险专家、劳务士协会理事长张凯翔说,国内夫妻财产大多分开处理,连《民法》上
月都修法让配偶不需负担另一半的债务,国民年金对配偶开罚没有道理,「若配偶被追债
而代缴保费,日後夫妻离婚,是否能分到前配偶的老年年金?」
劳保局则指,不管夫妻是否离婚或是保费由谁缴交,依法国民年金给付发给对象为被保险
人本人。
http://ppt.cc/8k5Z
备注:
《国民年金法》
§15Ⅱ 本保险之保险费及其利息,於被保险人及其配偶间,互负连带缴纳之义务
,并由保险人於被保险人未依规定缴纳时,以书面限期命其配偶缴纳。
§50Ⅱ 应负连带缴纳义务之被保险人配偶非有正当理由未依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缴纳保险费及其利息,经保险人以书面限期命其缴纳届期仍未缴纳者,处
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锾。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31.159
※ 编辑: migoyin 来自: 118.169.231.159 (01/03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