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goyin (只是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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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北市:苹果日报劳资调解不成立
时间Fri Nov 30 16:50:11 2012
北市:苹果日报劳资调解不成立
17:51:15
(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9日电)香港商苹果日报出版发展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企业工会
与资方今天召开调解会议,但双方未达共识,
调解不成立。
台北市劳工局今天表示,台湾苹果日报工会与资方召开调解会议,会中工会主张「年资补
偿金、保障2年内不裁员、
劳动条件不变及留任奖金」等诉求,但双方会议中未达共识,
调解结果不成立。
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初步了解,劳资双方将在12月初进行团体协约协商,签订团体协约
可稳定劳资关系,促进劳资和谐。
陈业鑫呼吁,劳资双方应以劳工权益为优先考量,协商沟通以寻求双赢局面,劳工局也将
协助工会促成团体协约签订。
他提醒,资方依团体协约法规定,雇主纵有大股东或经营权变动情事,尚非拒绝与工会进
行团体协约协商的正当理由,现任的公司负责人,应负与工会进行团体协约协商的最大责
任。
劳工局表示,工会须符合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即非经调解不成立,不得为争议行为及工
会非经会员以直接、无记名投票且经全体过半数同意,不得宣告罢工及设置纠察线。
且劳资双方在罢工等争议行为期间,应遵守诚实信用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另雇主并不得
因劳工组织工会、加入工会、参加工会活动担任工会职务、提出团体协商要求及参与支持
争议行为等,而有解雇、降调及减薪等不利待遇。
劳工局说,雇主若有上述不利工会或劳工的行为,劳工得依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向中央
主管机关申请不当劳动行为裁决,以保护劳工合法权益。1011129
http://ppt.cc/DQTf
备注:
讲一下个人看法 , 有错的话麻烦请指正喔
各劳工局的调解虽然没有强制力 资方通常也不太愿意参加
但这个步骤对劳工个人或工会还是必须走的程序
原因有几个:
1. 若将来双方走进法院 调解纪录将会是法院的重要参考
2. 调解不成立的下一步是交付仲裁 仲裁判断将会有下列的效果
a. (权利事项之劳资争议:如对法令、团体协约、劳动契约与资方的看法不同):
与法院之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
b. (调整事项之劳资争议:如对劳动条件的维持或变更与资方的看法不同):
对劳工个人而言 视为争议当事人间之契约
对工会而言 视为当事人间之团体协约
3. 如为调整事项之劳资争议 工会经过过半数同意後 将可进入合法罢工的状态!
以苹果工会的主张
劳动条件不变和
调解不成立的这两个关键字而言
下一步将会是:
1. 交付仲裁 其仲裁判断会是成为团体协约
2. 进入罢工
又, 为什麽苹果工会会一直要求签团体协约?
因为劳动相关法令的位阶是这样的:
宪法 > 法律 > 命令 > 判决和解释 >
团体协约 > 工作规则 > 劳动契约
还有国际劳工组织所订定的公约
工作规则就是资方单方面即可对所有员工订定的 就是公司内部的那一堆规定
劳动契约则是劳工刚报到时 人资会叫你签的那张契约
所以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
劳动契约跟工作规则都是资方可以单方面订定的
劳工无权表示意见 只能往上求助劳工局/劳委会/法院
而团体协约则是劳方有权表示意见 且其效力高於资方的劳动契约跟工作规则
这就是苹果工会强力要求签团体协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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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28.235
1F:推 demoiselle:谢谢您的注解! 学到一课! 11/30 17:16
2F:推 sampsonhugh:看来 大家都该要学习此观点! 12/01 10:03
3F:推 ssqqqqqq:通常不会进入仲裁程序 因为一般仲裁是要双方合意申请 12/04 21:26
4F:→ ssqqqqqq:资方、劳方都不愿交由第三方决定 所以仲裁案件屈指可数 12/04 21:26
5F:→ ssqqqqqq:所以强调调解不成立 最主要就是进行合法罢工程序 12/04 21:27
6F:→ ssqqqqqq:不过原PO谈到重点 罢工不是目的 而是要求团体协约的手段 12/04 21:28
7F:→ ssqqqqqq:所以工会才会想办法取得罢工资格 以此要求雇主签团协 12/04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