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看板Employee
标题[活动] 反对依「职务类别」订定工时规范!
时间Sun Oct 14 08:11:57 2012
活动已经过期了,不过还是贴上来让大家知道
有一群人一直在为台湾劳工权益奋斗
----------------------------------------------------------------------
http://www.siplra.net/announce/2012-10-12-01
10月13日,向潘主委陈情,反对依「职务类别」订定工时规范!
张贴者:2012/10/11 上午9:01林名哲 [ 已更新 2012/10/11 上午9:02 ]
时间:2011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30
地点:文化大学大恩馆0711教室外
人数:20人
发起单位: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反M型社会联盟
新闻联络人:林名哲(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秘书长 0953532001)
沈宗翰(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理事 0920970013)
曾维堂(反M型社会联盟 0977329587)
主委三思!研发劳工的血泪陈情
潘世伟主委日前提出将推动修法,希望将所有行业都纳入劳基法休假及工时规定,但将改
用「职务类别」订定不同工时规范。对此,我们要表达强烈的反对意见。若照主委的看法
,所有劳心的创作工作都将不适用现有工时上限!
首先,潘主委刻意混淆工作型态和劳动条件。研发人员或许会在工作时间外进行构思,但
劳动条件规定的是雇主可支配劳工的时间;放宽工时限制,将造成雇主随时可指派工作,
无限量增加劳工的负担。
此漏洞一开,不只是科技研发人员,甚至记者、美术编辑,所有
创作工作者都将受害!
其次,研发工作重视的是生活平衡、作息正常。研发人员头脑清醒效率高,可以加快整个
专案的时程。研发工作的进行须靠专案整合与团队合作,绝非以个别劳工长时间操劳来达
到效率。
最後,
工作时数上限是考量劳工的身心健康与社交生活所订定,是所有
劳工的基本人权。
研发劳工的身体没有特别耐操,他们需要的
休闲、家庭生活时间也与其他劳工一样,并没
有潘主委所谓的「不同」。
正常一天工作八小时是常态,加班是偶尔的例外;这是劳基法
的精神,也是
两百年来劳工运动的成果,不容破坏!
过去我们一再指出,劳基法第八十四条之一的漏洞,已成为部分职业工时超长的元凶!就
连不适用该条文的科技业员工也受影响,造成业界普遍有「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
工作时间无限延长的陋习。如今潘主委的宣告,等於要将这种恶劣的违法责任制就地合法
化,未来科技研发人员将连依法请求加班费的权力都失去!
我们严正反对潘主委的政策方向,并提出以下诉求:
一、反对将研发人员排除於劳基法现有的工时规定,拒当爆肝血汗劳工!
二、废除劳基法第八十四条之一,消灭浮滥变相责任制!
三、不同的工作性质考量,不能超越劳工的健康和人权!
------------------------------------------------------------------------------
媒体对此活动报导
http://tinyurl.com/9v3clct
公视新闻网 / 社团劳工
工程师抗议 反对依职务类别订工时
劳委会主委潘世伟曾说,希望推动修法,以职务别来订定不同的工时规定,还用工程师来
做比喻,说他们困的时间不固定,引起工程师不满,今天就去找潘世伟抗议,反对这项修
法。
高举标语,抗议劳委会主委潘世伟日前说要推动修法,将所有行业都纳入劳基法休假及工
时规定,但将改用「职务类别」订定不同工时规范,趁着潘世伟到文化大学演讲前,希望
能当面陈情,但没见到潘世伟。
潘世伟之前表示,不同职务执行的工作不同,工作时间也有差异,更举例像软体工程师、
研发设计师可能灵感来了就写,睡眠时间并无固定,工时也会与一般员工不同,应该从工
作上的职务类型来区分工时、休假等规定,引发研发工程师的不满。
==工程师 郭昱辰==
工程师随时可以工作
就是有时睡觉睡到一半
就会起来写个程式
这也是跟现实状况完全不符
每天8小时最多 含加班12个小时
这是考虑到员工
他做为一个人的生存权
他的身体健康 以及他的家庭生活
==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秘书长 林名哲==
这个法令如果通过的话
我们的业主 会根据这个法令
他会无限上纲的
把我们的工作时间提高
工程师反对用职务类别订定不同工时的规范,也担心如果修法通过,雇主可以随意支配劳
工的时间,增加劳工的负担,到时不只是科技研发人员、美术编辑等创作工作者都将受害
。
记者林欣仪 张梓嘉 谢其文 综合报导
(2012-10-13 18:30) 暗时新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239.19
1F:→ azukitw:补上新闻影片 10/1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