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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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违反劳基法挨罚 超时工作居首
时间Wed May 9 20:22: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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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r (英国研究真有趣)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违反劳基法挨罚 超时工作居首
时间: Wed May 9 06:54:46 2012
1.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违反劳基法挨罚 超时工作居首
【联合报╱记者吴曼宁/台北报导】
2012.05.09 02:45 am
网友以「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讽刺职场文化,台北市劳工局统计近3年违法劳基法
开罚案件,超时工作居仍居首位,依次为雇主未给休假、未备出勤卡、积欠工资、未付加
班费,显示工作时间过长,仍是职场上大问题。
劳工局表示,违反劳基法的罚则从去年7月起,已提高到2万至30万元,并可公布企业名称
,至今已公布80家企业,不乏知名百货业者。超时工作问题层出不穷,将是未来稽查重点
。
劳工局统计98年至100年开罚案件,其中,最常被忽略的问题,是排名第3的「出勤纪录卡
」。
民众认为上班不用签到很自由,不过劳工局经常接到超时工作检举,前往公司劳动检查,
发现雇主未存有出勤签到簿或打卡的纪录,根本「无从查起」,容易衍生劳资争议。
劳工局科长梁苍淇建议,站在保护劳资双方立场,设置出勤纪录是「避免争议的最基本文
件」;如果公司上班时间很弹性,打卡不会限制员工自由。
另外,申诉没拿到加班费也个案也不少。
劳工局接获检举调查,常有民众不知公司设有申请程序,根本没提出申请;另一种情形,
是雇主没有「明说暗示」不能申请加班费,反倒是民众「不好意思提出」,还检举雇主不
发加班费。
梁苍淇鼓励民众,对自己的权益「要放开心胸争取」。前往企业劳动检查时,若雇主大量
积欠加班费或出於恶意经常不给,才会构成违法。
不少民众也很烦恼「有假不敢休」,梁苍淇指出,代班人的权责调度在雇主身上,若雇主
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限制劳工请假。积欠工资部分,常见任意扣薪不符比例原则,如迟到
1分钟扣1小时薪水,已违反劳基法。
2.新闻连结:
http://ppt.cc/tRhF
3.备注:众酸民们还敢酸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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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9.13.3
1F:→ aufu1234:还是重罚三万的话就是一样啦 05/09 06:56
2F:嘘 tony121010:才80间,园区去巡一遍就不止了 05/09 06:56
3F:嘘 MINAMIKE:2万至30万元 直接告诉我有罚到30万的有多少 ?? 05/09 06:57
4F:嘘 wolver:亡奴玄 689万的选择 05/09 06:57
5F:→ syura945:死一个人重罚3万 80万是要多严重才能达到? 05/09 06:59
6F:嘘 miyatan:劳工局: 我们听说有没报加班费的情形, 要请调XXX的打卡 05/09 06:59
7F:→ miyatan:与薪资记录 公司:喔好, 我知道是谁了 XDDD 05/09 07:00
8F:→ tony121010:整个公司的人都死光吧 05/09 07:00
9F:嘘 m21423:罚太轻根本不痛不痒的 05/09 07:08
10F:推 newstyle:责任制根本不能限制上班时间或地点,想在hotel边上班做爱 05/09 07:09
11F:→ newstyle:,或是今天只想工作一个小时,明天工作20个小时都可以, 05/09 07:09
12F:→ newstyle:只要把业绩做出来就可以了不是吗? 05/09 07:09
13F:→ tony121010: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没听过吗? 05/09 07:11
14F:推 THEHELY:520起义 05/09 07:26
15F:→ hiegg:老板:上班打卡下班责任 竞争力超强的的你都不知道 反正 05/09 07:28
16F:→ THEHELY:new应该还没出社会是国中生吧! 05/09 07:28
17F:→ hiegg:过劳死也不怕罚 05/09 07:28
18F:→ scores:台湾责任制--->不给加班费 但是上班最少一周50小时 05/09 07:32
19F:推 jdoraemon:都配合加班了,加班钱还要自己申请? 05/09 07:49
※ sampsonhugh:转录至看板 Salary 05/09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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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zukitw (111.255.235.195), 时间: 05/09/2012 2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