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yako (Miyako 小职员的辛酸)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非自愿性离职+遣散费
时间Wed Apr 18 12:40:13 2012
各位好,
有些关於劳基法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板上个各位!!
因为今日公司告知不适任目前的职位,希望我离职~因为交接期是一个月
(目前已在这公司做满一年)
所以五月底左右会正式离职
以下是我的相关问题!!
1.这样我可以算是非自愿性离职吗?
2.我在100年4月有领失业给付,100年的八月左右有领到奖金~
(我100年5月12找到工作的)
因为已经过了一年,所以我还可以再次领到失业补助吗?
3.因为我不是有犯到什麽公司规定,就是公司觉得不适任
希望我离职((据侧面得知 他是要缩减人力))
那这样的话我还可以领到遣散费吗?
以上这些问题还麻烦板上各位大大解答!!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130.73
1F:推 volkov:签得任何书面都不可以有自愿离职的字样 04/21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