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arim (陈小刀)
看板Employee
标题[请益] 家父的劳资权益相关问题
时间Sun Apr 1 20:04:54 2012
家母去过非常多的单位询问,
他们也很乐意解答但可能碍於流程问题,
或是资料不够完备所以大半时间都在各单位间往返,
或是等待文件的核准。
为免有遗漏不足之处,故先行於此询问,希望各位先进不吝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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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为38年次8月生,在民国88年7月1日开始上班,任职於某保全公司。
88年7月1日至94年1月3日公司均未为其加入劳健保,
於94年1月3日家父自行加入工会劳保。
94年3月1日转内勤後公司才开始帮他加入劳健保,
100年4月8日首次中风,半身不遂,
100年5月2日二度中风後成为极重度植物人,
100年11月15日遭公司资遣,
100年4月8日至100年11月15日期间,公司每月发给半薪。
劳保资料:
94年1月3日至97年4月30日 劳保投保薪资为 19200元,实际薪资约35000元。
97年5月1日至98年10月31日劳保投保薪资为 21000元,实际薪资约40000元。
98年11月1日至100年11月15日劳保投保薪资为 22800元,实际薪资约40000元。
如申请劳保失能给付能领到多少?
尚未申请是因医生说要满壹年以後如以实际薪资投保计算,能领多少?
能向公司要回这些差额吗?
家父是在执勤时间内中风,有申请职灾但未通过。
100年4月8日第一次中风时为半身不遂,所以向公司请了病假,
100年5月2日第二次中风後成为极重度植物人,这时还是继续请病假,
但公司於100年10月7日寄存证信函预告100年11月15日即将资遣
并给付资遣费及预告工资,资遣费及预告工资共约30万元,
公司已于10月21日迳行汇入薪资簿。
由於已符合劳工年满60岁,工作10年以上,得自请退休条件,
如退休以实际薪资计算能领比被资遣的30万元更多吗?
由於公司已先行资遣,
但如果办退休比较有利当然想为家父办理退休,但是还有办法吗?
87年7月1日至94年1月2日公司未帮家父投保,
未投保年资的部分会影响到失能保险金的给付金额吗?
或者还会有其他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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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项问题如上所述,如有未尽详细之处烦请再告知小弟,
小弟会尽速补上。
感谢各位先进拨空回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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