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phinn (单身男子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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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劳基法》「公布名单条款」法律漏洞
时间Fri Mar 30 23:51:06 2012
今天(3/29)劳委会公布「扫A劳动检查」结果,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
=4f73c58c:6e7b&theme=&layout= (官网网址)
兴冲冲想知道个别违法企业名单,
却意外发现好大的「法律漏洞」。
《劳基法》第79条第3项「公布名单条款」於100年6月13日三读修正,同年6月29日公布,
但是,《劳基法施行细则》最近一次修正却停留在98年2月27日!
换句话说,母法三读修正且公布了,而子法却没跟着修正,
而且,也没有相关行政规则、行政函释。
(OS:施行细则、行政规则、行政函释是劳委会应该做的功课喔)
所以,就出现奇怪现象。
首先,
「何时公布、公布多久」完全不同!! (以直辖市为例子,其他县市亦然)
台北市101年1-2月
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8974776&ctNode=47327&mp=116001
新北市100年11月至101年1月
http://www.labor.ntpc.gov.tw/_file/1075/SG/46207/D.html
台中市101年3月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foreword.php?searchName=&searchYear
=&searchType=&titleMenuID=301
台南市100年7月-11月
http://www.tainan.gov.tw/labor/warehouse/J00000/
台南市政府劳动基准法100年7月-11月公告名单.doc
高雄市101年第1季
http://labor.kcg.gov.tw/LaborRight/LaborLaw04.htm
以台北市为例,网站上每奇数月公布前两个月违反劳动基准法之事业单位名单。
以新北市为例,网站上每月告布名单。
以台中市为例,网站上仅公布单月名单,例如「101年3月份」。
以台南市为例,网站上仅公布去年名单,例如「100年7月-11月」。
以高雄市为例,网站上仅公布一季名单,例如「101年第1季」。
(
OS:更早之前的名单呢??消失在伟大的航道了吗?)
再者,
竟然还有「优惠方案」!!
以台南市为例,网站上公布名单,
限定「违反劳动基准法同一法条」经本府「裁罚2次以上」。
(
OS:我把这简称为老顾客优惠方案)
看来,在劳委会还没修改相关子法前,
自己要认真点,每个月把违法名单用Access「存档」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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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ophinn 来自: 123.205.186.93 (03/30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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