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phinn (单身男子公寓)
站内Employee
标题Fw: [职场] 公司不准假合理吗?
时间Sat Dec 3 02:55:31 2011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EsHw0Zz ]
作者: dophinn (单身男子公寓) 站内: Salary
标题: Re: [职场] 公司不准假合理吗?
时间: Sat Dec 3 02:52:45 2011
※ 引述《ppoikl (heart)》之铭言:
: 我现在待的公司月休5天 不能休假日
若贵公司非适用「二周变形工时」、「四周变形工时」、「八周变形工时」之行业
且非劳委会指定公告特定行业者,即《劳基法》第84条之1「责任制」职业
关於「休假」,
《劳基法》第30条第1项,
「每2周工作总时数不超过84小时」
(注:工作时数系指「正常工时」,不含加班)
《劳基法》第36条,
「劳工每7日中至少应有1日之休息,为例假。」
(注:「例假」不一定是「星期六」、「星期日」
「周休二日」系指「例假」指定在「星期六」、「星期日」)
《劳基法》第37条
「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共计19天,请参考《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3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2
结论,贵公司的「月休5日,不能休假日」,
若符合一开始说明的前提,即无违法之处。
: 没有特休 年终之类的东西啥都没有( ′-`)y-~
关於「特休」,雇主已经违反《劳基法》第38条。
关於「年终」,即便是0元,亦不违反现行法律。
: 但是因为业绩制 又还OK 所以就也还好
: 但是我之前是每个月几乎都会请一天假(朋友聚会什麽的大多假日才有空)
: 扣一天薪水我也觉得还好 (当天职务并不会有太大影响)
: 但是这个月公司那边就开始不准假了!!!
: 而且是大家的假都不准!!什麽当伴郎 家庭聚会 亲友聚会都不准!!!!
关於「事假」,
依《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解释,雇主「有」准假权。
於事前、事後,雇主可以拒绝劳工请假。
关於「病假」,
依《劳工请假规则》第10条解释,雇主「无」准假权,
劳工事後提出有关证明文件,雇主无权拒绝。
关於「其他法定假」,
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之「陪产假」、「产假」、「家庭照顾假」、「安胎假」
「育婴留职停薪」等等,雇主「无」准假权。
: 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如果不管他算旷职会怎麽样吗?
关於「雇主不准假,劳工旷职」
《劳基法》第12条第1项第6款规定,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劳工)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旷工达6日者」
即所谓雇主可以「解雇」劳工,且雇主不须给付劳工「资遣费」,
且劳工无「非自愿性离职」原因,日後无法申请「失业给付」。
: 真的很烦恼
: 公司有提出一个很烂的解决方法
: 要休假日 用两天假去换!@#$%^ 一点都不划算没人想换...
从你的文章来判断,你应该还没到想离职的地步,
只要
向「劳工局(处)」「匿名检举」,要求「劳动检查」即可,
还不至於须申请「劳资争议调解」。
「劳工局(处)」将派员至被检举的公司,
调查受雇者名单、工时纪录、工资清册等文件,
一旦劳动检查发现公司具体之违法事证,
劳工局(处)便可对公司裁罚,并要求限期改善。
一来,顾及你的工作权,能继续工作。
二来,劳工局(处)裁罚後,雇主违法行为会稍收敛,
如雇主仍继续违法,劳工可再次检举,裁罚金额可按次开罚。
若有其他问题,欢迎至Employee 劳工版发问,
亦可至本版置顶处「劳动视野工作室」向邱律师进行免费的网路谘询,
或至「张清浩律师的部落格」进行免费的网路谘询,
以上两位律师是目前少数难得站在劳工立场的律师。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5.186.10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dophinn (123.205.186.104), 时间: 12/03/2011 02:55:31
1F:推 blacknate:匿名检举实务上,通常会被劳工局依行程法173条不予处理 12/03 09:16
2F:→ blacknate:基层劳动检查人力太少了,光具名的就跑不完... 12/03 09:17
3F:→ dophinn:那改成向「劳检所」申诉并申请「劳动检查」呢? 12/04 00:29
4F:推 blacknate:劳检那一块我没那麽熟,不过原则上,匿名检举不太会处理 12/04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