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rischen2 (morrischen)
看板Employee
标题[新闻] 黑心雇主 违法两次才公布
时间Tue Jul 19 12:42:39 2011
黑心雇主 违法两次才公布
劳委会新规 挨轰「纵容资方」
2011年 07月19日
【陈嘉恩╱台北报导】因应过劳死、超时工作、欠薪案频传,新修正《劳基法》本
月上路,新增公布违法黑心企业名单条款,但新法上路半个月来,劳委会不仅未公
布任何违法业者名单,明天还邀集地方政府会商,拟订「违法两次才公布」条款,
避免对企业冲击过大。劳团痛骂,新规定根本是纵容资方,有违立法目的。
网站将设专区
本月一日上路的《劳基法》新增规定,企业欠薪、不给加班费、超时工作等,地方
政府除罚锾外,还可公布企业和负责人姓名。劳委会为统一全国各地公布黑名单标
准,拟订《违反劳基法雇主名称之公布原则》,草案中规定八项须公布黑名单的情
况,包括同一公司一年内违法两次、三年内五次才需公布,另由县市政府自行认定
情节重大、对社会公益有危害、经大众媒体广为报导违反法令等情况。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孙碧霞说,违法两次公布「已经非常严了」,毕竟许多刚成立
或小型企业对法令不熟,且如情节严重或是社会关注的专案检查,仍是违法一次就
公布。
孙碧霞说,草案还有讨论空间。劳委会明天开会後,确定公布方式,会在网站设立
专区。
曾遭欠薪的上班族林先生说,黑心雇主发不出薪水还徵人,违法一次就该公布,以
免後面有更多劳工受害。曾因欠薪遭罚的公司主管郭先生说:「应给企业机会,两
次才公布名单算合理。」
吓阻不法企业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说,违法就是违法,政府不应帮违法企业找理由规避罚
则,公布名称是为了吓阻不法企业,劳委会订这样的公布原则有违立法意旨。全国
自主劳工联盟执行长朱维立批,根本是纵容资方,「违法可以不用被公布,雇主压
力小很多。」
劳委会公布 黑心企业名单原则
◎公布原则:
.同一企业1年内违法2次
.同一企业3年内超过5次者
.经大众媒体广为报导者
.损害劳工权益情节重大者
.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
.对社会公益或人民生命安全有潜在危害者
.因应社会特殊环境实施的专案检查
.其他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者
◎公布方式:
.各县市政府自行选择公布方式,至少需上网
.劳委会於网站设置专区逐日汇整全国资料
◎网址:www.cla.gov.tw(目前尚未设置专区)
注:表列为草案,明邀集各县市政府开会後定案
资料来源:劳委会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37586/IssueID/20110719
--------------------------------------------------------------------------
惯宝宝..
--
「PTT 劳工版」 s搜寻Employee即可找到
收入薪水降低 大家都默默忍耐!?
「FB 乡民之怒」 欢迎加入
http://ppt.cc/jxE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51.19
1F:推 newglory:应该再以事业单位资本额作区分,大企业较严,小企业较宽 07/19 22:25
2F:→ newglory:因为大企业自应负较多的社会责任 07/19 22:25
3F:→ ViperII:一年内违法两次公布 然後一年只会处理一次这样 07/20 22:45
4F:推 ENTENG:劳委会真的可以去死一死了~ 07/23 21:05
5F:推 jerrylin:劳工怕被封杀不敢检举才是问题 07/26 18:11
6F:→ jerrylin:有种就到处宣扬某某公司多烂 没人去应徵公司才会怕 07/26 18:12
7F:→ jerrylin:劳委会出面又怎样 罚个几万公司照常运作有差吗 07/2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