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runty (爽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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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好文] 司法,工人真的玩得起吗?
时间Mon May 9 15:18:45 2011
原文网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0842
2006/09/08公共论坛
司法,工人真的玩得起吗?
刘惠敏朱维立 ()
话说去年尊龙客运公司用尽各种无理手段开除、撵走工会干部,被开除的工会干部只
得纷纷走上诉讼之途,期待司法还以公道。但因工会干部被开除、逼走到只剩下一名干部
,为求工会能够持续运作,常务理事毛国铨因此申请「假处分」,并获得板桥地方法院法
官裁示,资方必须在官司定谳前,让他回去工会执行会务,并暂时支付每月三万九千多元
的薪资,虽与律师所要求比照在职四万五薪水打了折扣,也还可接受。原以为老天有眼,
法官英明,终於让工会暂时赢了第一回合,谁知道到了强制执行时,才发现拿到的似乎只
是一张空头支票。
或许大家不知道,在被解雇等待司法判决的过程中,工会干部根本不能找正式职,最
多打点临时工,一旦决定要诉讼,工会干部必须面对庞大的经济压力,也因此很多人望之
却步。从抗议欠薪到组织尊龙工会,我们看过很多人离开,愿意坚持下去的人可说是少之
又少,但怎麽也没想到毛哥会是奋战到底的这一个,因为印象中他并不是对工会事务非常
积极的人。不过同样没想到的是,资方竟然连他这最後一个常务理事也不放过,硬是要瓦
解工会。大概是为了一口气,不愿忍受资方的污蔑和莫须有的罪名,也或许出於对工会的
责任感,没什麽经济基础的毛哥几乎是豁出去了。
【资方耍赖、官方踢皮球 劳工再三被作贱】
板桥地方法院在的「假处分」在95年5月23号就下来了,紧接着是要求资方给付薪水
,让毛哥回去执行工会会务。想当然尔,尊龙资方当然不愿意。於是便要求法院依判决「
强制执行」。不过,板桥地方法院的判决仅能在台北县内执行,当我们六月份到尊龙客运
板桥站要强制执行时,资方竟说站里的钱都是帮其他客运代收款项,不是尊龙的钱,最多
让我们搬走冷气、电脑,而面对资方的耍赖,书记官竟然开始怀疑法官的判决,对劳工说
即使拿到钱也不能给,而是交由法院保管。即使经劳方律师解释,书记官还是一付怀疑的
态度,不愿执行。最後,劳工仍然拿不到薪水,那纸判决书就好像芭乐票,跳票一次。
之後我们被告知必须将案子从板桥地方法院移至台北地方法院去执行,因为公司在台
北。然後又是一番繁琐的行政程序,时间慢慢过去了。
读者或许觉得奇怪,既然板桥站拿不到钱,难道不能扣帐户吗?是阿,因为劳工不是
资本家(郭台铭先生想必深谙此道),所以当发现要扣帐户必须要劳工自己去找出尊龙公
司有哪几个帐户、帐户中有多少钱时,劳工多半只能放弃。举例来说,我们仅知道尊龙公
开发薪的帐户,那是工人唯一可接触到的帐户,但里面竟然只有 81元,为此台北地方法
院还一度想要把球又丢回板桥地方法院。
在没有办法之下,我们只能寄望到尊龙的忠孝复兴站,因为是自己的车站,里面的钱
一定是尊龙自己的吧!一开始书记官还反覆质疑:「你怎知这些钱是尊龙客运的不是别人
的,就算是尊龙客运的,我们是受板桥地方法院嘱托强制执行,当然要把拿到的钱给板桥
地方法院再给你们…」,光是拜托法院来强制执行,劳工本人、工会秘书跑了好几趟法院
,反覆跟书记官「沟通」,在各地方法院像皮球般踢来踢去,最後勉强求到台北地方法院
「移驾」来执行。
法官「大人」—对资方奴颜卑膝 对劳方声色俱厉
终於到了到尊龙忠孝复兴站强制执行的日子了,我们在约定的时间下午两点半等着法
官的到来,好不容易等到陈姓法官、书记官加上助理、司机、两位保警,他们坐在公务车
上吹着冷气,跟在外面忍受着酷暑的毛哥和我们说,去找管区员警来阿,还有要先付两千
元的警员差旅费等等。不谙「强制执行法」的我们觉得奇怪,为什麽不是从债务人(尊龙
公司)应付的薪资中直接支付,但法官在车里叽里呱啦讲了一堆,强调依照规定本来就应
该是我们付。其实意思就是,本来是公司要出钱给司法机关找地方员警到场,不过怕要不
到钱,你们债权人(劳工)就先掏钱出来啦,就是法院没帮你们债权人要到钱,也不能让
警方或法院亏到钱。但这既然是法令规定,我们也只好照做,我们只得掏出身上所有的钱
,大家凑一凑交出去。
实际上毛哥在上午十一点就亲自到派出所请警察,但警察没出现,法官也不愿意下车
,於是我们也只好再打两次电话去拜托派出所赶快派人过来。我们顶着大太阳,虽然炎热
天气让人难受,但其实更难熬的是心中不满的怒火。好不容易等到警员一出现了,摆着一
个扑克脸问我们说是怎样,解释给他听也不想听的样子,直到法官走过来又恭恭敬敬的鞠
躬握手。之後法官似乎也不想等警员二出现,就决定开始动作了。
进到站里,就听到法官、书记官大呼小叫的说:「ㄟ!债权人(劳工)过来阿!」法
官站在尊龙柜台前疾言厉色问毛哥说:「你要执行的地方在哪?钱在哪里?」,「在抽屉
里!」这时我们一名夥伴拿起照相机要纪录执行过程,没想到法官强烈不满斥责:「你在
照甚麽?我有叫你照吗?你是谁?……我叫你们带相机来,是要等我的命令,要你们拍你
们才准拍!」夥伴没好气地回答:「法官态度可以好一点吗?法院是人民公仆,我们是债
权人,你需要这样吗?」法官更大声了:「你是谁,把身分证拿出来!你什麽态度!什麽
语气!请你出去,不要妨碍执行。你知道我可以逮捕你吗?」。为了不再给法院踢皮球的
任何藉口,我们便请法官大人迅速进行他的公务吧。之後一旁的警员一也说起我们的不是
:「你怎麽可以对法官不客气,你想妨碍公务被抓起来吗?」
之後法官、书记官客客气气的跟当班的副站长说明强制执行,要他们缴出四万多元包
括其中该给工会干部毛哥的三万九(六月份薪资,不包括六月之後的薪),仔细说明会给
他们记录,让他们可以回报,还不忘多次提醒:「我们先把钱带回去法院保管,十天内,
你们赶快提出异议,只要异议通过我们就停止强制执行」。只差没说资方尽快动作的话,
劳工连这一个月的薪水都拿不到!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法官竟然可以赤裸裸地、毫不
掩饰自己亲资压劳的立场!看着法官对资方跟劳方两种嘴脸,郁闷的我们在没有法官大人
的「命令」下,只好拿起相机拍着站内墙上的「和谐第一」标牌跟公布栏,拍拍柜上那个
尊龙客运的「金质奖」奖盃,听着电视机传来「反对贪腐到底」倒扁行动的新闻内容,一
场号称反贪腐行动的重点在那个重低音剌叭等鬼东西,彷如吊诡地与我们当下的处境配搭
出悲哀交响曲,被资方压迫又被我们行政、司法机关欺负的悲哀。
「ㄟ,债权人过来这边填…」看着法官对工会干部颐指气使的态度,我突然感到一阵
心酸。手续办完了,法官助理给完警员的「差旅费」後,把钱收起来(因为这笔钱还得先
缴回法院去),法官嘱咐着助理把单据影本给资方,「债权人(劳)就不用给了,他们要
的只是钱!」我脱口而出:「劳工要的是该得的薪水」,只见法官瞄了我一眼,一行人就
这样往外走,我们跟着工会干部毛哥也只能默默地看着他们离开,提醒毛哥还是该拿给警
员差旅费的收据,那是我们帮资方代垫的,我们就追上去找法官,助理急忙的拿收据给毛
哥,却听到法官冷冷地说「刚刚不是就问你要不要收据勒,切」,看着毛哥腼腆的笑着说
搞不太清楚这些规则,法官傲慢地转头离去,我想到电视情节中古代地方官,毫无表情的
看着前来申冤的黎民百姓,用力挥一下衣袖,带着侍卫们扬长而去……
「强制执行」?劳工啥也没拿到!
这一次的强制执行,也是跳票吗?望着法官扬长而去,毛哥还是没拿到薪水,从五月
到现在,一毛钱也没有。即使法院愿意把从资方拿到的这三万九千元给毛哥,那七月份呢
?八月、九月呢?先不说繁琐的行政程序,难道还要每个月来一次这种卑屈地、令人心酸
的强制执行?我真不敢想下去……。更让我不愿去回想的,是我们司法机关的傲慢官僚气
,还有严重的阶级歧视!在这种司法体制下,公理如何得以伸张?劳工又要如何寄希望於
司法?
法官不知道,当劳工面对资方的打压是什麽情况,他们不知道,当劳工要和资方打官
司时要面临多大的压力,他们对劳工处境一无所知,在陈姓法官眼中,劳工只是死要钱!
想到这里,心好像在淌血,但还是得鼓励毛哥,因为真正承受经济压力、对抗资方压力、
忍受司法机关的轻视的是他。没想到他倒是担心我们,怕我们又要担起「妨碍公务」的罪
名(之前为了五一三反教育商品化游行,一名夥伴被控以「妨碍公务」),大家只好苦笑
着说,「哪有陪同来要债的债权人什麽也没做就「妨碍公务」?这司法未免太可笑!」
回家的路上,我的气愤又夹杂着难过,这样的司法制度,本来劳工就玩不起,好不容
易拿到法律扶助会的相关补助,但漫长费时的等待、繁复的法律公文往来,就算赢了诉讼
,资方也有得是本钱跟你耗下去,拿着人民税收的公仆们,看着劳资间的不公义,还可以
轻轻松松地说一切靠法律、靠制度,又对於弱势的人们说,「游戏规则你不懂喔!切!」
这是我们可以期待的司法制度吗?想到郭台铭可以轻易地查封记者的身家财产,但被积欠
薪资多年的东菱电子员工,司法不仅没有还以公道,甚至银行要卖出资方抵押的土地时,
板桥地院在强制执行,要求东菱工人点交的时候,竟然可以派出百名警力和四台怪手要拆
房子,赶走东菱的工人。为什麽法院帮资方强制执行如此有效率,但工人仅是要法院依法
讨回赖以生存的薪资,却是这麽困难。不过是三万多的薪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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