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看板Employee
标题[新闻] 致员工过劳死 雇主恐负刑责!
时间Wed Mar 9 19:22:30 201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DTrt7O7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致员工过劳死 雇主恐负刑责!
时间: Wed Mar 9 19:00:20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9/2/2nqcy.html
更新日期:2011/03/09 15:36 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让劳工过劳出人命,雇主除了被加重罚款,可能还会有刑事责任!
针对过劳案例频传,劳工团体要求对过劳死雇主祭出刑责,劳委会主委王如玄上午松口表
示,让劳工超时加班,以行政罚较能达到惩罚效果,但如果因为超时加班让劳工过劳致死
,课刑事责任「是
可以考虑的方向」,劳委会正蒐集各国做法,希望透过刑法或特别法处
理。
但王如玄也表示,刑法处罚主体是「行为人」,有些雇主可能管理,也有雇主不管事,
如
果雇主不管事,就要追究指派员工超时工作过劳的主管,例如总经理人或主管。
对於劳基法84条之1,王如玄也首度公开坦承「
地方主管机关审查确有疏失」,致雇主滥
用,劳委会正全面检讨适用对象及标准,希望找出符合社会期待的做法。
王如玄表示,超时工作应采「行政罚」或「刑事罚」,各有优缺点,若是行政罚,可以马
上对雇主罚款,达到立即处罚效果,但
如果采「刑事罚」,则必须三审定谳才能制裁,时
间一拖可能是好几年,不符行政效率,也可能达不到遏阻效果,因此对不同罚责,不同派
别有不同看法。
不过,王如玄认为,雇主让劳工超时工作,或许以行政罚较符合效率,但若是超时工作严
重致劳工死亡,因为情节严重,也可考虑对雇主课以刑责,这部分涉及刑法或是另以特别
法处理,目前劳委会正蒐集各国做法,是可以考虑的方向。
至於不少行业滥用劳基法84条之1及责任制,王如玄表示,劳基法84条之1是为了服务业适
用劳基法而订定的配套措施,但是原本应由地方主管机关把关,「但目前地方审查过程确
有疏失」,因此劳委会正全面检讨相关法令适用对象,希望找出符合工作型态要求,又能
保障劳工做法。
这篇新闻让你觉得?
--
考虑考虑..等考虑好的时候大概不知道又死多少人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13.44
1F:推 estupid:重判一年 03/09 19:00
※ 编辑: azukitw 来自: 111.255.13.44 (03/09 19:00)
2F:推 pttdog:雇主: 员工是自愿加班的 没人逼他 03/09 19:01
3F:→ tony121010:真的罚个几个给我看 03/09 19:01
4F:→ feliz5566:判一年吓阻效果也很大 03/09 19:01
5F:→ verilogIII:老板喔 会跟主管说 你进去蹲几年 出来就是大哥了 03/09 19:01
6F:→ dulex:期望劳委会 不如期待2012 除了出得起20E欧元的 通杀 03/09 19:01
7F:→ tony121010:你以为换人执政就会好喔,政客绝对不是跟你同一边的 03/09 19:02
8F:→ sd09090:推给组长跟厂长就没事....老板:没空抄股票中 03/09 19:02
9F:推 hitsukix:厂商:那我们....要去大陆了 政府:别酱 我说笑的 03/09 19:03
10F:嘘 juwoo:下面的死玩没关系还有中间的死不到大老板 03/09 19:03
11F:推 j0928875963:雇主:我们公司采行自由上班制,绝对没有强迫员工! 03/09 19:06
12F:→ azukitw:给某楼 蓝绿一样都是挺资方挺老板 期待2012没用 03/09 19:08
13F:→ suhaw:期待蓝绿 别开玩笑了 他们谁挺劳方? 03/09 19:09
14F:→ azukitw:要大家团结起来形成一股舆论,民气 政客们才会来重视 03/09 19:09
15F:→ s0300453:判一年吓阻效果绝对大 老板关一年公司就倒了 03/09 19:12
16F:→ azukitw:可是会推给底下的总经理或主管 到时又是踢皮球大战 03/09 19:1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13.44
17F:→ ykjiang:四年轮替一次也好,这样政客比较没有上下其手的空间 03/09 20:58
18F:→ chosenone:想太多 财团都是两边给钱的 左派上台就变右派了 03/09 23:44
19F:→ shrunty:会变成右派的应该叫作假左派,不然你这个定义不是空的吗? 03/10 03:21
20F:推 atzkgb:媒体推波助澜,跟抱怨 才是修法的原动力 03/10 12:53
21F:推 morrischen2:看看台中 就知道做太久真的不好~ 03/10 15:24
22F:推 ww:政府不愿意贯彻劳基法 再多订一百条法律也是屁!! 03/10 16:19
23F:→ FFWillie:推楼上~~ 03/10 22:56
24F:推 shrunty:推楼楼上!! 03/12 09:33
25F:推 atzkgb:劳基法是部过时的法 贯彻效果也有限= = 03/12 10:37
26F:推 susty:雇主:是他们自愿加班的 不信问他们!!(指) 03/29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