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nate (阿撒不鲁)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转录][请益]公司要我自动离职
时间Fri Oct 22 18:24:33 2010
: 带我的工程师自己也留一手,我也只能像个跟屁虫般的看他脸色,
: 现在说我不适任,要我自动离职,
: 我不肯,我说我要资遣证明,
到工作地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
申请项目记得勾选「资遣费」、「离职证明」
约14个工作天内,劳工局会发文给双方,到劳工局指定地点开协调会
原因理由都得填写,不过记得不要写情绪用语
就事论事
: 公司人事紧咬我说我在这任职期间我还有去外面面试,
: 所以其实我自己也想走,
: 那主管现在认为我不适任,其实也是我自己的意愿.
: 我说这是两回事,我有去外面面试是事实但是我从没开口说我"我要离职"
: 今天是你们觉得我不适任,所以离要辞退我,
: 人事说好,那这样我们就用免职的方式喔!
照你的状况,如果公司要开除你
必须依劳基法第12条第1项第4款
「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才可以不付资遣费解雇,有一说称为惩戒性解雇
如果不是这个条款,请你离职
应该要依劳基法第11条第5款
劳工对所担任之工作不能胜任
将你资遣才对
: 我说,免职&资遣&自愿离职是不一样的事情,
: 我去外面面试,那请问我找到工作了吗?没有阿!
: 我有打去劳工局问过了.免职是要在公司伤人,破坏公务,或是有犯刑事罪.
: 不管你有没有签3个月的是用同意书,不适任就是必须以资遣的方式.
: 资遣是因为你们觉得我不适任,并不是我自己开口要走.
: 人事说她不同意我的说法.
: 因为 我今天自己来办离职了.
这里很关键,你有签离职同意书,或者其他文件吗?
如果有签离职申请书,且上面有注明原因
那劳资争议调解很难成立,如果你什麽都没签的话
劳工局能够使力的部分比较大
: 我就回她说:那是昨天老板谈完後要我自己走,所以我来办离职.
: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我不干了.
: 结论是 是今天还是没有拿到资浅证明.也没有离职单.
: 紧咬着我有去外面面试,所我自己心里有离职的意愿,
: 当然是要我自己离职.
这个在职场可能不是很妙的做法
毕竟让同事知道你要跳走,麻烦会很多
: 然後又说 她要跟高层讨论,是不是要开资遣.
: 门禁卡他们也给我收走了.
: 我说大家好聚好散,我也没要拿你们的资遣费,我只是要这张资遣证明,
: 你们要保护公司,当然我也要保护我自己,不是吗?
: 请问....我现在到底该怎麽做,我一个女孩子要这样跟他们抗衡,
: 我也真的很手足无措....
※ 编辑: blacknate 来自: 203.70.97.44 (10/22 18:29)
1F:推 legplay:只要签署任何可以视为自请离职的文件就不用找劳工局了 10/23 03:27
2F:→ legplay:协调会资方只要把文件丢出来,会议就可以结束了 10/23 03:27
3F:推 legplay:协调员看到这种东西就不会再多说什麽,多说只是浪费大家 10/23 03:30
4F:→ legplay:时间 10/23 03:30
5F:→ blacknate:实务上是这样没错,而且根据了解,走诉讼也没用 10/23 10:16
6F:→ blacknate:除非能举证是被强暴胁迫写下,不过目前我没看过这种案例 10/23 10:16
7F:→ ViperII:就算是也不能举证啊(譬如他把你关在会议室不让你出来) 10/2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