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msley (Rusty Nail)
看板Employee
标题[职场] 离职要赔偿违约金
时间Fri Sep 24 13:59:37 2010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Cd3tjqT ]
作者: helmsley (Rusty Nail) 看板: Salary
标题: [职场] 离职要赔偿违约金
时间: Fri Sep 24 13:58:02 2010
小弟我在补习班工作 约两个礼拜
当初进去的时候 有先声明 我以学业为优先
(签约时说的 老板也口头同意 当初有签赔偿未做满需赔偿违约金这条三个月)
本来快口试了 结果出包
我去跟老板说我要辞职
结果一直被他拖延 礼拜一说的
我想说好聚好散 可他一直不给我走
这两天想豁出去跟他摊牌了 直接跟他说
a.劳基法规定 未满三个月 我可以宣告辞职走人
b.如果要赔偿违约金 我需要合约以便找人协调
c.薪资部分 请尽快拨给我 否则我会到劳工局提告
d.违约金部分 如要索取 我们法院见 同时我会至劳工局办理劳工纠纷调解
1.关於违约金的部分 朋友说这叫显失公平
没有签约金 未受到任何教育训练 要赔偿三个月 叫我不用理他
2.进去後才说前两个月实习 工资每小时95 (与当初签订时告知不符)
劳基法14之一、雇主於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之意思表示,
使劳工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3.跟他要合约(一式两份)都藉故推拖
4.该班主任曾於我上课期间 进入教室 当学生的面骂我
ex:进度这麽慢怎麽教的 搞什麽鬼 会不会带学生 你有没有错之类的话语
(主要是要强制我说自己有错)
(我是承接上一位老师的进度 事前也没通知我要上什麽课
所以我就从早上上国小(1~6年级混合班 x 我都不知道怎麽教)
然後中午连便当都没空吃继续辅导学生 至下午上国二的课 晚上紧接国一)
朋友说我可以主张受到污辱 被强制说自己有错
由劳基法14之二、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对於劳工,
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朋友告诉我进去跟他讲ABCD
然後主张1234 来跟他谈
请问告位先进 这样子有甚麽需要修改的嘛
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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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6.15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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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151.139
1F:推 diego99:顺便查该补习班有无立案 09/24 14:04
2F:→ diego99:如果没有就顺便找当地教育局检举 09/24 14:04
3F:→ by090406:你有签约他可以直接去法院假扣押...所以别太乐观 09/24 14:38
4F:→ by090406:虽然在诉讼後通常会酌减 但是你得有准备点花点工夫摆平 09/24 14:39
5F:→ by090406:你的确要用14条规定的状况 以被迫离职来解约 但是还是会 09/24 14:42
6F:→ by090406:有一段时间会很耗力气 09/24 14:42
7F:推 morrischen2:这补习班也太烂了吧 对员工烂 对小孩也是大锅炒上课 09/24 16:19
8F:推 mvp04:记得录音 10/07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