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chang68 (无聊来上线)
看板Employee
标题[新闻] 告不当调职 赢45万资遣费
时间Tue Jul 6 10:54:06 2010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小虾米扳倒大鲸鱼!联华实业公司去年将李姓女管理员,从南
港总公司调到桃园杨梅厂,未补助交通费,并取消她的伙食津贴,李女主动终止劳动契约
,状告老板,一审败诉,直到二审士林地院合议庭才获逆转胜诉,资方须支付45万元资遣
费。
判决书指出,李女86年进入联华,公司去年5月未徵得李女同意,调她到杨梅厂接受教育
训练半年,李女认为这使住台北市的她,额外花费通勤时间和金钱,每月1800元伙食津贴
还被取消。
李女要求老板终止劳资聘雇契约,12年1个月的工作年资,以平均月薪3.6万计算,加上13
天未休年假,要求45万元资遣费,历经1年多的官司终获胜诉。
唉,对老板来说,劳基法的用途大概就是垫桌脚或是泡泡面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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