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go99 (谁是我的小天使?!)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转录][职场] 关於资遣
时间Thu Dec 24 13:38: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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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就业服务站一趟
除了询问了一些相关知识
特别是关於谋职假的申请
服务站的人员告诉我於预告当日开始
每周就可以申请2天之谋职假
因此特地打了电话给老板,
询问是否可以今天与明天让我请谋职假,
当然也将去就业服务站询问的经过也告知老板
原本老板是答应让我请假,但过了十几分钟後又接到老板的电话
他是这麽说的:
我刚接到你的电话之後,特地打了电话到劳工局询问,
劳工局跟我说因为预告资遣需再10日前,所以谋职假只有4天,
而非每周最多两天,而且要申请谋职假也要我批准才可以,
否则以旷职算。
之後老板到公司的时候,也是以同样之语气向我如此说
全程皆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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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的部份是,关於谋职假
是就业服务站的说法是正确的
还是老板问的劳工局所说明是正确的?
当我确定要申请谋职假时,
有需要向老板说明要去哪边面试或找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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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147.99
※ 编辑: diego99 来自: 220.129.147.99 (12/24 13:41)
※ 编辑: diego99 来自: 220.129.147.99 (12/24 13:44)
1F:推 roura:劳动基准法第十六条。 12/24 16:21
2F:→ diego99:我也向老板提到第16条,但他坚持总共4天 12/24 16:43
3F:→ roura:你太老实了 12/24 19:35
4F:推 SimpleBest:谋职假居然要老板批准.. 那不批准不就没谋职假? 12/25 12:27
5F:→ diego99:他的意思就是不批准就算旷职... 12/25 14:28
6F:→ diego99:总之我已经对老板彻底失望了 12/2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