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go99 (谁是我的小天使?!)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转录][职场] 关於资遣
时间Wed Dec 23 01:19: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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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谢帮忙推文的大哥
刚刚也查了一些资料
首先老板预告给我的资遣费计算应该是错误的
算法: 底薪*
(1/2)* (10.5/12)
根据17条是否不应该有那
(1/2) ?
另外关於第16条,是否在离职前(10天)的那个礼拜可以有两天去面试工作?
我想我明天应该会早起去劳工局一趟,听听专家的说法
感谢各位花时间看这篇,真的很高兴PTT有劳工版。
※ 引述《diego99 (谁是我的小天使?!)》之铭言:
: .........
: 恕删
: 我今天也是被通知资遣的一员
: 已10个月,被通知1月15日为工作的最後一天
: 想请问若是以[单位人事缩编]的理由被资遣
: 这算不算是正当之理由?
: 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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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8.184.66
1F:→ diego99:结果劳工局网站上不去.... 12/23 01:22
2F:→ diego99:请问有人知道高雄市的劳工局地址吗? 12/23 01:22
※ 编辑: diego99 来自: 219.68.184.66 (12/23 01:23)
※ 编辑: diego99 来自: 219.68.184.66 (12/23 01:23)
3F:→ erty:有1/2正确,因为用劳退新制算法一年年资给0.5个月资遣费 12/23 01:46
4F:→ erty:离职假也应该给予,每周两天 12/23 01:47
5F:→ erty:资遣费算法的确有误,但不是误在那0.5 (1/2)上,而是若工作 12/23 01:50
6F:→ erty:年资未满一个月,应以一个月计算,故你的资遣费算式应如下 12/23 01:51
7F:→ erty:本薪x0.5x11/12(年资)←看起来是做了10个月多一些,以11月记 12/23 01:53
8F:→ diego99:感谢^^ 12/23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