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wktw236 (kwktw236)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讨论] 关於职务调动
时间Tue Dec 22 21:48:48 2009
※ 引述《yukata (~金~)》之铭言:
: 最近公司要实施职务轮调,
: 我本来是在A部门当助理, 今天我被口头通知要被调到B部门助理.
: 因为A.B的产品不同, 我对B产品完全不熟悉, 要重头学习.
: 而且我在A部门很快乐, 同事也都相处的不错.
: 我实在不想去B部门, 请问我可以拒绝调动吗?
: 若我拒绝调动, 我可否请求公司以资遣方式资遣我呢??
: 可是我想公司一定不会付钱叫我走的, 会逼我自动离职.
: 我也去翻了当初给我的聘雇契约, 上面有注明我是A部门助理.
: 我查了劳基法的调动五原则, 感觉好像有适用, 但又好像不适用.
: 唉~~难道我只能自愿离职了吗? 我好伤心喔~ 我该怎麽办 /.\
调动五原则的不得违背劳动契约,有点模糊,理论上我们认为劳动契约
包山包海,什麽部门、什麽职务都包括在内,可以参考劳基法施行细则
第七条,理论上里面有提到的,劳方都可以主张是劳动契约的一部份,
但是这样几乎会使大部份的调动变成不可能,而台湾的法律当然还是会
承认雇主调动员工的权力。
基於企业之经营所必须,这一点或可参考一下。
调动後的工作,在体力上和技术上必须为劳工所能胜任。既然您对B部
门的产品完全不熟悉,这一点也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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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减薪 遇缺不补 无薪休假 加班换休 契约派遣 奴隶责任制--
资方杀很大
工人不大 团结最大 蓝领、白领、无尘衣工人,联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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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0.3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