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chang68 (无聊来上线)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讨论] 关於职务调动
时间Tue Dec 22 14:14:35 2009
※ 引述《yukata (~金~)》之铭言:
: 最近公司要实施职务轮调,
: 我本来是在A部门当助理, 今天我被口头通知要被调到B部门助理.
: 因为A.B的产品不同, 我对B产品完全不熟悉, 要重头学习.
: 而且我在A部门很快乐, 同事也都相处的不错.
: 我实在不想去B部门, 请问我可以拒绝调动吗?
: 若我拒绝调动, 我可否请求公司以资遣方式资遣我呢??
: 可是我想公司一定不会付钱叫我走的, 会逼我自动离职.
: 我也去翻了当初给我的聘雇契约, 上面有注明我是A部门助理.
: 我查了劳基法的调动五原则, 感觉好像有适用, 但又好像不适用.
: 唉~~难道我只能自愿离职了吗? 我好伤心喔~ 我该怎麽办 /.\
请问您当初进公司时的契约有载明要配合公司轮调吗? 您也有提到调动5原则
但依内政部74年9月6日(74)台内劳字第339139号函的解释:
劳工不愿接受雇主调动工作,雇主应否发放资遣费,须视劳工所提之理由及有无符合
前述之相关法令规定与调动原则而定
所以若是您只单纯的因为不想去B部门,但B部门的工作就地点.薪资等等皆未对您有不
利情形下,这理由是不成立的,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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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iviooi :16.7人?12/0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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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TPS75V :那你国小可能要重念喔12/0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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