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uraihen (寻寻觅觅~~~)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烦请问关於劳工的规定及权益事项
时间Sun Dec 20 18:40:54 2009
先谢谢各位的解答!!^^
近期公司内部为了让劳工权益更上轨道
有很多相关法规的问题产生~
不知如何解释~~问题如以下
1.97年十月进入公司的人员在98年十月满一年後
是否在98年底前有七天的特休假呢?或是该依比例将7天照剩余月数算为仅剩一天呢?
据查仅说满一年之劳工可有7天之特休假~但又不可能每个员工都是1月1日上班~
所以遇到跨年度的工作期该如何计算特休假呢??
2.据查劳工的薪水需为双周领薪~!?!?是否为强制的规定?有协调及改变空间吗?
又公务人员皆是领月薪~是因为公务人员不是在劳基法的规范吗?
以上问题~~希望能帮我解答了!!
PS:因为要着重於法治~所以希望能提供关於法规有明文定义的答案
如果是一般公司的内规~可能就不需要了~再次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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