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d58812010 (寒夜之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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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杂谈] 消防机关实施精神病患强制就医勤务之困境
时间Tue Sep 15 20:05:37 2009
以前旧法时代
我跟ENT一起执行强制就医时
如果病人给我感觉有暴力或攻击倾向
我一定会要求警察随车戒护
其依据是卫生局 消防局 警察局在会议中协议需三个单位一起执行强制就医业务
这是台南市的状况 但我不知道其他县市是否有此业务协调的会议
故...要依法行政喔^^(去翻翻以前的会议纪录吧)
臭警察...再给我吃案阿...拿会议纪录压你XD
PS:印象中下午4-6点左右吧 警察配合度会严重下降...因为要换班了= =
: 如果遇到了"躁动"的患者
: 不愿配合就医治疗
: 谁来动手?
: 曾遇到有警察单位推托
: 说他们不是权责单位
: 他们无法处理
: 当时幼齿的我蔡逼八
: 被唬的一愣一愣
: 後来有其他的警察"好心"
: 出手协助来这个不配合的患者"晓以大义"
: 终於能够完成任务
: 不过继续看下去
: 精神卫生法施行细则(2009/1/19)
: 第九条
: 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所定协助执行之事项如下:
: 一、警察机关:协助指定机构或团体,使严重病人接受强制社区治疗、维
: 护现场秩序及人员人身安全。
: 二、消防机关:协助指定机构或团体,护送严重病人至指定办理强制社区
: 治疗项目之机构或团体接受治疗。
: 警察单位是必须要出来"主持公道"的单位!
: 不过话说回来
: 我真的非常非常不喜欢精神病患的"救护"
: 我并不是推托
: 而是因为他们并不是"生命危及"
: 我也不觉得他们属於"紧急伤病患"
: 真的希望哪一天
: 这一项不属於我们的任务
: 不要再来找我们了...
: 不过
: 我等的到那一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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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nniswu :ENT的医师? XD 是EMT啦 140.134.25.14 09/15 20:50
2F:→ miin777 :ENT是耳鼻喉科....XD118.161.149.163 09/15 20:57
3F:推 Aesleep :ENT @@ 61.31.143.143 09/15 22:42
4F:→ bod58812010 :XD~~打太快~~抱歉抱歉 220.132.116.74 09/16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