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CHUAN (珍惜)
看板Dragons
标题Re: [公告] 这是怎麽回事?!
时间Mon May 9 00:21:10 2005
※ 引述《wake1117 (十年生死两茫茫)》之铭言:
: 如果真的要 我想建议先把各个龙队的组织整合起来吧
: 似乎除了网龙以外还有几个满多人的组织
: 奇摩家族好像也有
: 这样奇摩拍卖不准PO奇摩以外连结的问题就解决了
: 而且宣传也较快
: 不知道网龙的几位领导者平时有跟其他组织在作连系吗
: 不过这似乎工程号大 orz
: 网龙真的要开始企业化了吗 XD
: 夺回味全的战争要开始了
可以基於商品谘询或售後服务目的所需,填写相关个人资料,但不得有引导使用者私下
交易的内容,例如:「有意购买者请直接联络xxx」、「来电索取目录」等均在禁止之
列。
不得填写任何网站或网页之网址或连结,例如:
a. 其他经营商品交易、销售、买卖或竞价的网址或连结。
b. 招揽会员或蒐集会员资料之网址或连结。
c.
电子报、个人相簿、家族、个人网页、BBS、留言版等网址或连结,即使是由Yahoo!
奇摩提供也在禁止的范围。
d. 非直接商品说明的网页,如连结到该品牌的官方网站首页。
e. 金流(指任何线上付款机制)或物流厂商之网址或连结。若需说明接受何种金流或
物流方式,请填写「接受ooo付款或采用ooo寄送」(Yahoo!奇摩拍卖合作机
制ezPay个人帐房除外)
允许的情况:
a. 依商品性质所需载明者:例如刊登之商品如为网域名称,得刊登出售之URL。
b. 连结到Yahoo!奇摩经营之购物服务与Yahoo!奇摩拍卖合作伙伴提供之服务(含公益
合作、金流/物流合作等)。
c.
连结到该商品的进一步产品说明,但连结後的页面应即为该商品之完整说明页面,
不得含有其他任何商品,且被连结网页不得为其他线上购物或拍卖网站所提供。
d. 连结到Yahoo!奇摩拍卖中个人或他人的卖场(含提供卖家帐号、卖场名称)、刊登
商品(含提供拍卖编号)或搜寻结果。
注意:请先徵询被连结者的同意,若被连结卖家不同意您的连结设定时,Yahoo!奇
摩在接获投诉後有权移除您的该项拍卖商品。
不得在刊登内容中加入任何型态的广告,或刊登任何不符合拍卖精神之内容,例如:
1.在刊登内容中描述其他不是在Yahoo!奇摩拍卖出售之商品。
2.
在刊登内容中禁止买家下标,例如,请勿在此下标、本页为广告页勿下标。
3.刊登之内容与出售商品无关,例如,刊登我要购买或收购特定商品之讯息。
4.刊登之拍卖商品是免费赠送而非提供竞标。
5.以获得评价为目的而提供桌布、铃声付费或免费下载。
6.刊登之内容接受以物易物的方式,例如:可交换XX、可换机、我要以XX换XX。
这样是会引起私下交易或买卖纠纷的。
7.其他不属以上范例,但不符合拍卖精神之刊登内容。
看来不是我们想的这麽简单
但是如果大家能集思广益讨论一下
或许会有个方法达到宣传的效果
例如引导买家在问与答发问..然後私下寄e-mail给有兴趣的龙迷
觉得「允许的情况 c.」应该会是个可以利用的一点
只是我还想不到怎麽用...........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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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球迷至今仍以龙队为荣
并不是在职棒的前十年他夺下最多次的总冠军 也并非他是史上第二只三连霸的球队
而是他一次次的化不可能为可能 让陪着他坚持到底的龙迷得到最後的惊喜与满足
相对於先前解散的鹰虎两队
龙队选择最璀璨的方式离开职棒舞台
如果要说遗憾 或许是来不及向所有龙迷说声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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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5.105.142
※ 编辑: DARCHUAN 来自: 59.105.105.142 (05/09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