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dy2601 (**Cindy**)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问题] 辅修经济系
时间Sun Jul 22 08:39:35 2007
※ 引述《reneejen (加油)》之铭言:
: http://homepage.ntu.edu.tw/~econman/_reg/reg.htm
: 法规查询
: 三、 学生
: 辅系办法(附台大办法)
: 第三条中写:
: 三、「经济学原理与实习一(二)」可用下列方式替代:
: 1. 本系教师所开「经济学甲上(下) 」另加「加修科目」1 学分。
: 2. 本系教师所开「经济学乙上(下) 」另加「加修科目」2 学分。
: 3. 本系教师所开「经济学甲」或「经济学乙」为原学系必修课,
: 或曾修习外系教师所开全学年6 学分之经济学课程上(下)学期者,
: 可以「加修科目」4 学分替代。
: 4. 本系教师所开经济学甲(3、0)另加「加修科目」5 学分亦可替代一学年之
: 「经济学原理与实习」。
: 曾修习外系所开全学年6 学分之统计学课程上(下)学期者,
: 「统计学与实习一(二)」可以「加修科目」4 学分替代。
: 学生事务 大学生事务 相关法规
: 外系生辅系及双主修替代、兼充标准
: http://homepage.ntu.edu.tw/~econman/student/undergrad/undergradu1.htm
: 经济学原理与实习(4,4)
: 1.若该科目非经济系老师授课、或为经济系教师授课但为学生原学系必修课,不可抵免
: ;该科全部学分须以经济系课号303、323选修或经济系课号303、323且为经济系老师授
: 课之其他系定必修课程替代之。
: 统计学与实习(4,4)
: 1.若该科目非经济系老师授课、或为经济系教师授课但为学生原学系必修课,不可抵免
: ;该科全部学分须以经济系课号303、323选修或经济系课号303、323且为经济系老师授
: 课之其他系定必修课程替代之。
: 为什麽两个地方写的规定似乎不一致?
: 我是管院学生(已申请上辅修)
: 如果依照辅系办法(附台大办法)第三条规定
: 1. 本系教师所开「经济学甲上(下) 」另加「加修科目」1 学分。
: 我的全年经济学原理只要加修2学分即可
: 但依照外系生辅系及双主修替代、兼充标准
这应该是看第三点吧,
本系教师所开「经济学甲」或「经济学乙」为原学系必修课,
或曾修习外系教师所开全学年6 学分之经济学课程上(下)学期者,
可以「加修科目」4 学分替代。
所以经原一和二各需要4学分,总共8学分。
: 1.若该科目非经济系老师授课、或为经济系教师授课但为学生原学系必修课,不可抵免;
: 该科全部学分须以经济系课号303、323选修或经济系课号303、323且为经济系老师授课之
: 其他系定必修课程替代之。
: 我的全年经济学原理必须加修8学分才能替代
: 又依照辅系办法(附台大办法)第三条规定
: 曾修习外系所开全学年6 学分之统计学课程上(下)学期者,「统计学与实习一(二)」
: 可以「加修科目」4 学分替代。
: 我的全年统计学只要加修4学分即可
这边的4学分是指一个学期的,
修过「统计学课程上」的「统计学与实习一」可以「加修科目」4 学分替代。
所以一和二总共要8学分。
: 而外系生辅系及双主修替代、兼充标准
: 统计学与实习(4,4)
: 1.若该科目非经济系老师授课、或为经济系教师授课但为学生原学系必修课,不可抵免;
: 该科全部学分须以经济系课号303、323选修或经济系课号303、323且为经济系老师授课之
: 其他系定必修课程替代之。
: 我的全年统计学只要加修8学分才可替代
: 有谁知道我的状况是适用哪一条规定呢
: 先谢谢热心版友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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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eneejen:谢谢! 07/23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