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an338 (NN  NNN)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问题] 放弃双主修
时间Wed Aug 3 22:43:16 2005
※ 引述《yester (在这里等你)》之铭言:
: ※ 引述《catalparue (给我一杯柠檬录:D)》之铭言:
: : 请问可不可以原本申请过的双主修改为辅系
: : 再去申请另一个系的双主修呢 ^^"
: 第 八 条 修读双主修学生,得於应届毕业学年度最後一学期期中考前(已报考硕士班入
: 学考试者,至迟应於该考试放榜日起十日内检具录取证明),向教务处提出放
: 弃修读双主修资格之申请。
: 也就是说,你能退掉双修的唯一条件就是你要毕业了,那
: 麽都毕业了如何能双修呢?换句话说,除了毕业之外,你没
: 有其他理由可以申请要退掉你已经申请到的双修。
: 双修可以改辅系是因为你的学分刚好已经满足了辅系所要求
: 的修课学分标准(当然这点就是看各系规定了),所以让你拿
: 个辅系毕业也好。
我也对这个问题有困惑。不过我对这个规定的想法似乎有点不同~~~~
双主修办法第八条为:
第 八 条 修读双主修学生,已符合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但未能修毕双主修科目
与学分者,得向教务处提出放弃修读双主修资格之申请。
这条我觉得应该只是说,如果达到原系的毕业资格,可是又不愿修必双主修的课程,
可以向学校提出取消双主修学系提早毕业而已。
同办法第二条为:
第 二 条 各学系学士班学生,其前一学年每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七十五分以上
或成绩名次在该班学生人数前百分之二十以内(各学系有更严格规定者,从
其规定),自二年级起至修业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学期止(不包括延长修业年限)
,得申请修读其他学系为加修学系,并以核准一学系为限。
这一条感觉怪怪的。究竟指的是不是,「每次」申请仅能核准一个学系呢?
这中间最奇怪的是,如果我们看看辅修的规定办法第三条,如下:
第 三 条 各学系学士班学生自二年级起至修业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学期止
(不包括延长修业年限),得申请修读辅系。已核准修读辅系一次者,
不得再申请。但由原肄业学系转入前已核准之辅系者,得申请以原肄业
学系为辅系。
比对一下双主修办法第二条与辅修办法第三条,为什麽多了一句:
「已核准修读辅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请。」
小弟的困惑,希望有人能够解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1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