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a (quit...)
看板Divorce
标题Re: [问题] 对方不让看小孩
时间Mon Dec 3 11:01:19 2018
探视是未同住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毕竟夫妻分开了,孩子还是需要父母的爱
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详细约定探视方法,离婚後很容易发生探视不顺利的情形
依原po的说明看来,如果想要一个有依据的探视权,就只能向法院声请酌定探视方法
至於假处分这个主要是用在法院审理的期间,一个暂定、暂时性的探视处分
现在法律上会叫做「暂时处分」而非假处分(其实效果差不多)
当然也可以是可以声请的。
处理这样的案件最难过、最生气的就是看到可怜的孩子夹在两个大人中间
祝探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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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满的时候
没有人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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