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83 (mo-gu最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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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徵文] 身障职员不足新闻之我见
时间Thu Oct 15 23:41:15 2009
本身同时身为身障者及特教老师
看到这则新闻,实在是感触良多
重点不在新闻的内容,而是版友们的推文
大家在讨论的过程中,发表了各种不同立场的意见
这本来就是bbs的功能,让不同的人有发声的管道
思想是一个人最个人化的产物,因此无所谓对错
一切不同的论调都其来有自,只能说是个人价值观的不同所造成
今天的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相信许多身为特教老师的版友们都看过
其中有争议的第三十一条,就是造成这则新闻的主因
但第一条即开宗明义的说明本法的主旨,法条如下:
「为维护身心障碍者之合法权益及生活,保障其公平参与社会生活之机会,
结合政府及民间资源,规划并推行各项扶助及福利措施,特制订本法。
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法律之规定。」
所以姑且不论其做法是否适切,至少可以肯定一切的立意是良善的
平心而论,台湾的社会福利制度虽有其漏洞,但整体而言算是不错的了
综观世界各国,愈先进的国家愈懂得如何维护身心障碍者的权益
愈落後的国家愈没有经费去照顾及保护身心障碍者
因此,就算今天的法条过当,但这也代表着台湾有朝着先进国家的脚步迈进
我相信在位者不会笨到没有想过用鼓励的性质协助身心障碍者就业
因为他们制定罚则,只会得罪大多数的企业主
这对以选举文化挂帅的台湾政坛而言,无疑是不利的
但是为什麽会有这样的法规产生呢?除了是身障团体的努力外
还有源自於人的劣根性--->没有处罚就不怕!
今天我能以健康的态度面对我的障碍,其实也是得来不易的
走了这麽多年,我才终於说服家人及自己,其实我并不差!
但是儿提时代的我,因为我天生的障碍,连抬头挺胸走路的勇气都没有!
我必需要比别人更加努力,才能拥有一般人的成就
别人一个小时能完成的工作,我因手部的不便,及个性使然,常要花费二至三倍的时间
但是我的父母视我的障碍为禁忌,每次我问起,他们都会轻描淡写的带过
致使我从未受过任何的特殊教育,也从来不知何谓「残障手册」
因为他们那一辈的观念里,认为这是个可耻的标记
可是命运是很奇妙的,大学联考时我莫名的考了比模拟考时低了一百分左右的分数
让我父母对我失望透顶,但我却填到了改变我一生的科系~特殊教育学系
於是在绕了好大一圈後,我开始接触到相关的知识
在大四下学期那年,我终於说服那时财务吃紧的父母,点头同意我去申请残障手册
我说服他们的依据,就是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我算是幸运的了!老天给了我一个正常的脑袋,让我可以在努力过後学习各项的知识
或许是天生的不便让我早就习惯了这个不便,所以我不觉得我跟正常人相去多远
反而让我偏执的培养了各种需要发展精细的手功能才能从事的兴趣活动
举凡弹钢琴、打电动、吹陶笛、写文章、画画、烹饪、缝纫、各式DIY活动等等
都是我闲暇时充实生活的活动
现在回首来时路,其实我也很感谢我的父母把我当做一般人来教育
甚至严格的要求我要超越一般人的表现,不要因为家中只有生女儿而被别人看扁
也因为有两位极度优秀的姐姐,让我不得不加紧脚步赶上他们
才能有今天能在特教领域里安身立命、衣食无虞的我
现在的我,靠着自己的努力,及周遭贵人的协助,过着充实的每一天
记得我超爱的漫画~【蜂蜜幸运草】中,竹本问修史是在什麽时候开始决定要当老师的?
阿修老师回答後,竹本心里的OS说着︰「能够找到需要自己的人,然後回应他们的需要,
其实也就是凭着自己的力量,为自己找到了容身之处。」
套句李白将进酒中的诗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找到了我的容身之处,相信不论是与不是身为身心障碍者的版众们
有一天都能凭藉一己之力,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容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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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师的,到头来就是一场空,不管你有多疼爱,学生终究还是要毕业,
一辈子都在目送他们离开.学生一但毕业了,下次见面不晓得是几年以後,
说不定再也碰不到面。只有当老师的,永远毕不了业,
就像学校里的幽灵一样...... 摘自【蜂蜜幸运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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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52.225
1F:→ fjuhongting:老师退休就是毕业啦 为什麽永远毕不了业呢 XD 10/16 16:28
2F:推 nuqwing:你不懂老师的辛苦吗? 就像母亲永远牵挂孩子一样XD 10/16 17:33
3F:推 fjuhongting:楼上说的是 = = 10/16 18:21
4F:→ humble7:嗯嗯....感觉你真的好努力喔...我却不懂得珍惜耶..(反省) 10/27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