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loss (毋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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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老鼠会的来源及历史?
时间Sun Oct 7 18:19:15 2007
根据「华尔街日报」和「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T.C.)」资料,第一家老鼠会公司,於
一九六四年由美国威廉‧派屈克在美国加州成立。公司名称「Holiday Magic」,其业绩
从第一年的美金五十二万,暴增至一九七二年的两亿五千万美金,扩张速率之快,令人咋
舌。
其後,在加州圣荷西另一家命名为「Best Line Products」的老鼠会公司接着成立。这家
公司作风更为大胆,扩充迅速,後来出现在日本和台湾的老鼠会,都是由Best Line一手
扶植的。
一直到七O年代初期,老鼠会在全美各地流窜发展,带来许多社会问题。监於鼠祸猖獗,
一九七一年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首先发难控告「Holiday Magic」公司,违反联邦贸易
委员会法。同年,加州政也检举「Best Line」的非法行为。从此老鼠会在美国已无容身
之地,逐转而向全世界发展,加拿大、英国、丹麦、瑞典、大洋洲、新加坡等,先後都出
现老鼠会的足迹。一九七八年元月,「日本Best Line公司」宣告破产的同时,「台家公
司」即在台申请公司登记,六月正式在台营运。首任总裁是美籍Ed Buke,正是日本Best
Line的总裁,台家其他日籍成员几乎都是日本Best Line的成员。一九八一年,台家为害
程度益加扩大,经被害人检举及国内媒体报导,始揭开台家老鼠会的真面目。
正当的多层次传销和「老鼠会」有以下的区别:
一、组织的目的不同:正当多层次传销的目的是在推广或销售商品;「老鼠会」则在诈财
吸金。
二、「权利金」等代价的性质不同:正当多层次传销的传销商多是为了推销商品或消费;
「老鼠会」是为了在组织中「抢位子」坐领奖金,即使表面上是为了推销商品,商品的价
格也不合理,只是个「幌子」。
三、报酬来源不同:正当多层次传销的报酬,主要是来自推销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润
及奖金,少部分来自建立、辅导与管理传销组织所获得的奖金等报酬;「老鼠会」的收入
只靠不断介绍下线来缴交「权利金」,做为上线的酬劳,所以上线是因为介绍下线加入而
获得报酬。
参考资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50817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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