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善意网友告知,台湾法律有一条限定未持有营养师证书者行营养师业务 - 设计饮食。
这种条文的最早设计是为了保护一般大众不受错误认知观念的影响,不管我在
此篇文章写的对或错,在法律上的角度,我都吃亏。所以撤下本文。至於是不是广告文,
我只能说每个人对自己待人处世的标准不同,否则我大可以匿名发文就好,根本不用扛责
任。再次谢谢这位善意网友提醒,希望这文章也可以有另一种帮助大家的用意存在,有些
时候善意的举止也可能触犯法律。就如同路上见人车祸撞伤了,你救是不救?救了如果无
法证明自身清白,那就可能会吃上官司一样意思。很开心这文章的辛苦整理,学到了新的
认知。谢谢大家踊跃提问。
玄烨 皞天 致歉
※ 编辑: mercuryking 来自: 118.231.162.145 (05/30 01:01)
※ 编辑: mercuryking 来自: 118.231.162.145 (05/30 11:17)
1F:推 SuckPenis:? 06/03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