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stfox (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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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报载女巫店业经市府告发勒令搬家,与事实不符,特郑重澄清
时间Sun May 22 00:25:41 2011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4677&Index=3
报载女巫店业经市府告发勒令搬家,与事实不符,特郑重澄清
台北市都市发展局新闻稿
日 期:100年5月21日
联 络 人:都市规划科 杨智盛
电 话:02-27258265
报载女巫店业经市府告发勒令搬家,与事实不符,特郑重澄清
「女巫店」系位於大安区新生南路三段56巷7号1楼,土地使用分区为「第三之一种住宅区
」,报载女巫店经都市发展局以「非商业区不得开设Pub酒店」告发勒令搬家,惟查本局
目前并未依都市计画法要求其勒令停止使用,特予澄清。
该案将由本市商业处於下周邀集都计、建管、环保、消防、文化等相关单位办理联合会勘
,就营业态样及相关法令加以判别认定後,再予研议後续处理方向。另外,在公共安全无
法打折的前提下,市政府就具公共安全之虞营业场所仍将持续加强查察。
更新日期: 2011/5/21 检视日期: 2011/5/21
承办人: 刘秀玲 联络电话: 1999转8239 [ 局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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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144.198
1F:推 yanfeiqu:叹一声 谁都不好过呀~ 希望 一切安好 05/22 00:46
2F:推 viper7:看来是1999被打爆了所以赶快做出回应 XD 05/22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