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taking (life)
看板DV
标题[情报] 『我爱唱歌』摄录影大赛
时间Mon Sep 12 16:10:15 2005
一、主旨:
为倡导正当休闲娱乐及推展摄录影活动,本协会有鉴於
国人唱歌已成普遍的活动,并为推广唱歌有益身心、增进人
际关系和乐之功能,特别筹画了这一次的摄录影作品比赛,
鼓励全民将您最拿手的歌艺、最特别的表情记录下来,让
「我爱唱歌」的精神勇敢秀出来,让网友也能透过观看参赛
的作品,分享这美好的经验。
二、说明:
本次活动虽名为比赛,实际上主要是想鼓励DV族多多拍
摄及交流,把握每一个美好的时光及难忘的回忆,不要让你
的DV束之高阁。因此无论拍摄的技术如何,透过镜头用你的
观点,藉由动态的影片透过网路与大家分享。例如在KTV唱
歌情景、个人搞笑MV、家庭欢唱卡拉等、、、只要创意无穷
,效果十足的影片都可参加,让大家可以透过你的影片,分
享那种欢唱的快乐。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三、参赛办法:
参加作品内容: 凡与歌唱有关之相关摄录影作品。
作品规格: 限家用摄录影机拍摄之作品。(含PD-150、XL1等)
片长:3~5分钟( 剪辑或未剪辑之影片均可)。
交件格式:作品DV影带、VCD、SVCD、DVD、VHS..等,请保꼊d原始DV AVI之母档(画质非评审重点)
参赛数量:参赛作品每人最多2部影片(内容必须不相同)。
交件方式:以备份影带或光碟交付或邮寄本站,勿将母带寄来。
缴交之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及剪辑设备ꄊB作品简述、拍摄地点、联络电话、email。
收件日期: 2005年8月10 ~ 9月30日止。
寄件地址: 106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320号4楼。
联络电话:02-27115177*28 涂小姐
四、评审方法:
1.影片整体创意 50% 3.影片拍摄技巧 30%
2.影片内容故事性 10% 4.影片剪辑技巧 10%
五、版权协定声明:
1.所有的参赛作品将公开放在比赛作品展示网页上。
2.主办单位有权展示参赛者之作品一年。
六、奖项办法:
评审团大奖: 1名 15,000元。
最佳创意奖: 1名 10,000元。
最佳摄影奖: 1名 5,000元。
佳作奖: 10名…2,000元。
前100名投稿者均致赠DV带一支
七、评审与颁奖
由相关专家,共同会审。
得奖名单将於10月15日公布DCVIEW网站及协办单位网站上。
得奖者於10月15日台北城庆活动中颁奖及领奖。
八、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经济部商业司
执行单位:清寰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中华路电器音响街促进会
寄件地址: 106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320号4楼。
联络电话:02-27115177*28 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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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1.93.114
※ 编辑: notetaking 来自: 211.21.93.114 (09/12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