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看板DPP
标题Re: 保护伞的意义
时间Tue Jan 26 16:17:43 2010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Yes,I get it!
很显而易见有人是不打算看清楚现况
但法律向有权势、有地位的人低头这种情况 随便举就一堆
公平在哪里 给你独立办案 是让你这样办的?
腰直挺挺的站着说话是双手一摊 司法官难考 所以不能随便动
现在这样已经不错了 大家要多体谅
司法改革如果就是改一些不痛不痒的枝枝节节 乾脆也不要改好了
司法官是终身职 而且肩负的责任重大
如果只是以法律的层次来要求之 也说不过去
刚好最近的陈聪明事件可以做为其中一个借镜
针对不同层级的司法官 由3~11位监委召集审查并决定是否弹劾
将之成为宪正惯例而不仅是个案
如果你要从现有制度去强化司法监察就可以这样干
甚至在检察体系可设另一特别单位直属检察总长负责做检察体系的内部控管
不肖司法官在司法体系流窜的情况 官官相护的情形绝对不是没有
莫非阁下认为现在的司法一切都很美好 还是虽不完美 但尚可接受
你的最後一段 该不会是认为会读书就一定能做个公平正直且称职的司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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