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brian (perk yourself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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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讨论] 「主权是什麽?」
时间Tue Oct 6 22:48:50 2009
※ 引述《sealoe (YoY)》之铭言:
: ※ 引述《timbrian (perk yourself up)》之铭言:
: : 民主就是"多数" 你国小公民怎麽学的
: : "服从多数"..後面那句 "尊重少数" 就自动删掉了阿?
: 请问, 如果服从多数, 那你可以告诉我如何 "尊重少数" ?
: "尊重少数" 只是安慰罢了
: : 如果你说的是对的 那陈水扁是两千年跟零四年也是 "多数人" 选出来的总统
: : 你要不要尊重一下陈水扁? 看到他敬礼一下?
: 如果法律有规定, ok~没问题阿.
: : 甚麽叫 "多数人" 选出的民代? 邱毅是 高金素梅是 那邱议莹是不是?
: : 为何人民得要尊重 "民代"
: 你可以不尊重民代, 但是你必须尊重民代所搞出的法律
: 你说杀人罪投票要不要她死, 我跟你说白点
: 立法院规定杀人有杀人的刑责, 那就是多数人投票决定的
: 最少是多数人"间接"投票决定的
: 你说财产问题, 我可以跟你说白点, 现在的社会
: 的的确确是"投票说你的财产要拿出来贡献, 你就必须贡献"
: 只是这个投票是用法律, 行政规章来实行
: 最简单的例子是"私人的继成道路"
: 因为法律规定, 就算是私人财产也是得贡献出来
: 而这个法律就是投票所选出的民代所定的
: 换言之是间接由多数人投票所定的
: 相似问题还有私人骑楼停车问题
听你在胡扯
既成道路的解释由大法官会议认解是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关系,首须为不特定之公众通行所必要,而非仅为通行之便利
或省时;其次,於公众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权人并无阻止之情事;其三,须经历之年
代久远而未曾中断,所谓年代久远虽不必限定其期间,但仍应以时日长久,一般人无
复记忆其确实之起始,仅能知其梗概为必要
在有此要件下 才有办法要求 "道路主管机关" 来认定所谓 "既成道路"
即便如此 地方居民要打既成道路的官司要举以上所谓认定也不是很容易的
光是举证 所有人无阻却 经历年代久远 未曾中断 就是个难事
跟土地所有人只要拿出所有权状相比 既成道路官司是很难打赢的
哪来民代或多数表决就可以认定既成道路
更何况 今天地主如果对既成道路认定有问题
更可以打官司靠法院判定
不要连基本法学绪论的课程都不清不楚就乱盖一通
听你这样说 今天社区委员要你把房子交出来你就得交出来?
: : 还是这时期是蓝军占多数 就要尊重
: : 那哪一天绿军占多数 你要不要尊重?
: 基本上是要服从, 不是尊不尊重的问题
: 尊重少数, 我只能说那是表面文章
: 我心里尊重你有啥用呢? 还不是照着大众的规章走
尊重民代这字眼 也是你自己说的
而法条也没有尊不尊重的问题 法条里也没这个字眼
我服从的是法律 从不是民代
: : 讲别人高调或不切实际时 自己的立论也请严谨有依据点
: : 不要囫囵吞乱扯
: 我想还你这句话
: 你可以告诉我如何 "尊重少数吗?"
哈 在各方民代选举时 女性保障名额
原住民保障民额 到入学考试的一些保障民额
在在都是有 "尊重少数" 的概念在
不这样子 各个县市来说 原住民怎麽数人头也数不过中国来的新旧移民
如果没这个概念在 就如同某些国家把其民族计画性的移至少数民族自治区
直接用数人头的概念来抹灭少数民族政治影响力 进一步抹灭其独特的文化
(早期的美国 澳洲, 现阶段的就是中国)
这也是随着时代演进 真正落实所谓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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