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天气好热啊)
看板DPP
标题Re: [讨论] 从扁家属看伪证之可罚性
时间Sat Jul 4 13:44:51 2009
※ 引述《hero1056 (Roy)》之铭言:
: 通常法律罚不罚除了公平正义问题之外,
: 尚且有可罚性的存在与否问题,
: 这次陈幸妤与陈致中的处境
: 其实还颇让人联想到东射杀逃亡西德平民案件
: 依照判例来说是军官有罪而士兵无罪
: 理由是在该景况下,士兵近乎无独立判断是非的立场
: 同样是否可套用在陈幸妤与陈致中身上?
: 颇希望律师能想到这点
: 以上
前王子或许可能你说的理由说嘴,因为他到现在还没工作,却开明牌车拥豪宅,
奢侈富贵...他家里不供应金钱,光每年的税金他就付不出来了。
前公主不一样,她和她老公可都是有高额的固定薪水,陈家根本没有束缚她的
有利工具...
想到这...前公主真是可怜,他妈根本重男轻女到了极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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