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llo99 (杨威利)
看板DPP
标题Re: [闲聊] 一审有罪 VS 三审定谳
时间Tue Dec 16 22:03:58 2008
有人问我的立场...
我个人认为:
立委选举官司可以维持二审定谳...
不过要再加几个附加条件:
第一个.一审有罪的话"暂停"立委的职权跟待遇...
二审判定无罪的话再恢复职权...
并且补发之前的少的的金额...
第二个.审判的时间要再缩短...
二审的时间最好可以减少到1-2个月的时间...
尽量速审速决...
至於"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这方面...
可以改成一审有罪就暂时取消部分的礼遇...
一样几个附加条件:
第一.关於金钱的部份暂时取消给予
如果二审或是三审定谳时如果获判无罪...
再补发之前暂停取消礼遇时所少发的金额...
第二.维安人员的部份我觉得可以继续...
毕竟在三审定谳之前...
不代表他真的有罪...
卸任总统的脑袋里面机密应该不少吧...
另外就是...
如果真的有罪...
维安人员等於是另类的监视人员呀...
不是一堆人认为阿扁有可能会潜逃国外吗?
※ 引述《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之铭言:
: ※ 引述《apollo99 (杨威利)》之铭言:
: : 政治情况 立法委员当选资格 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
: : 目前现状 二审定谳 三审定谳
: : 蓝营 三审定谳才当选无效 一审有罪就取消礼遇
: 先说一下我的立场好了
: 选举官司目前二审可以接受 不过时间如果能再缩短会更好
: 改三审甚至取消时间限制的话
: 我想以後选举大家钱都收不完了
: 然後国家跟着也完了
: 至於卸任正副元首礼遇 一审有罪应该是暂停礼遇
: 待三审定谳有罪才取消礼遇我觉得会比较妥当
: 因为是礼遇 就不在基本人权保障范围
: 应该用比较严格的标准来看待一个人是否值得国家给予礼遇
: 以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4.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