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llengerII (银行利息可以再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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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东森S台停播 北院判NCC国赔3亿4869万
时间Thu Nov 20 08:49:55 2008
※ 引述《Robbit1024 (五子棋怎一直输)》之铭言:
: 有时候想想很可悲的政客到底要浪费多少钱去搞这些事情,新闻局我想当时是谁大
: 家都心里有数,名字我就不点出来了,能否好好反省一下呢....
: 一次就几亿几亿,有多少人一生赚不到那个千万数字。
又有新闻出来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609403.shtml
东森S台案 NCC可向姚文智求偿3.4亿
东森新闻S台换照风波,台北地院在判决书直指当时的新闻局长姚文智有故意或重大
过失;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通讯委员会(NCC)可以向姚文智求偿这笔三亿四千
多万元的赔偿金。
姚文智在审理时曾出庭供述说,东森S台是否准予换照,是经新闻局聘请的审查委员
会初审、复审及决审三个阶段,他尊重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才作出行政处分。
但法官认为,依照广播电视法,换照与否的决定权在新闻局,而非审查委员会。姚文
智是新闻局长,当然有决定是否换照的权责,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仅具有参考、建议性
质,姚文智应为此处分负责。
据调查,新闻局审查委员会在九十四年七月卅一日通知新闻S台改正缺失,但同年八
月二日,新闻局就作出不予换照的行政处分。法官质疑,在短短两天内,东森新闻S台如
何能改正?
判决指出,姚文智的做法形同对东森S台「突袭」,未给予合理的时间改进缺失,直
接作出「形同判处频道业者死刑的处分」,有重大过失。
而且,审查委员是新闻局选任的,在蓝绿对决甚烈的气氛下,无论那一个党派执政,
都难以期待审查机制能够超乎党派,作出中立、民主、专业、去党派化的决定。当时姚文
智自行决定审查委员人选,有无维护政党利益之嫌,「不无可疑」。
法官认为,应等到相关法定程序完备,政党能够基於是非,且其管制明确化、法制化
、去党派化後,始由政府予以管制新闻媒体。否则在今日是非随着颜色二分化严重的时代
,要维护新闻自由,避免政治力打压或干涉,宁认「媒体有决定颜色的自由,但颜色没有
箝制媒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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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姚文智捅出来的楼子啊
能不能叫姚文智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赶快赔一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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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34.167
1F:推 roxinnccu:这法官显然有看过邱联恭老师的文章~ 61.224.70.42 11/20 09:24
2F:推 PlasmidDNA:dpper会说:现在NCC是谁的? 140.109.57.12 11/20 10:53
3F:推 urabon:台北法院是谁的 不用我多说了吧.. 61.63.18.207 11/20 11:02
4F:推 downtoearth:你不说大家怎麽有的笑.. 61.146.40.131 11/20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