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dmvp (无名氏)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讨论] 法治与法制的不同
时间Mon Jun 10 23:23:21 2019
法治(英语:rule of law),是与人治相反之概念。与法制不同,法治指以民意授权为
前提和基础立法,以严格依法管治国家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
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1]。法治的内涵,不单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更侧重於法律对
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3%95%E6%B2%BB
以法而治[1](英语:rule by law),又称为以法管治[2]、以法制民,为区别与法治,
而简称法制。是一种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
工具,制定法律以管束人民。把法律当做统治工具的政府会侵犯公民权利,而对应的法律
应被废除并停止执行。以法统治与保护民主自由的法治也是有区别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B%A5%E6%B3%95%E8%80%8C%E6%B2%BB
因此以法统治和法治最大的区别,并不在於法律是否拘束人民,而是在於行政、立法、司
法这些政府权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样,受到法律的拘束和控制。法治的内涵,与其说是要求
所有人民守法,毋宁更侧重於法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否则法治即与以法统治难以
区分。对於社会上常见的违法或脱序现象,尤其是以激烈、游走於法律边缘的手段向政府
争取权利的行为,政府官员常常会呼吁和要求人民「守法」以尊重「法治」。这其实是将
法治的意义误解和窄化为以法统治。
香港想通过「逃犯条例」,却没有民意基础,可见香港已无「法治」。
香港法律的制订已无须民意授权。
只剩下「以法统治」的「法制」。法律已沦为「统治的工具」,而不是保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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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26.170.2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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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0/2019 23:24:32
1F:嘘 b195f1a: 只有反对中共的是民意,支持中共的不是民 114.35.112.28 06/11 05:56
2F:→ b195f1a: 意,一个逃犯条例,这群上街游行的,犯人 114.35.112.28 06/11 05:57
3F:→ b195f1a: 可遣送的范围都已经因为民众疑虑,规定了 114.35.112.28 06/11 06:03
4F:→ b195f1a: 可遣送的犯罪项目,不包含所谓的政治犯, 114.35.112.28 06/11 06:03
5F:→ b195f1a: 他们还要上街反逃犯条例,摆明了就是有人 114.35.112.28 06/11 06:04
6F:→ b195f1a: 在背後挑事,而且还全球好几个地区同步支 114.35.112.28 06/11 06:04
7F:→ b195f1a: 持,这是把人当傻子,还看不出背後有人在 114.35.112.28 06/11 06:05
8F:→ b195f1a: 操控挑事。讲句老实话,跟反逃犯条例的人 114.35.112.28 06/11 06:06
9F:→ b195f1a: 妥协,那你要把支持逃犯条例的民众当什麽 114.35.112.28 06/11 06:06
10F:→ b195f1a: 。至少我们现在知道有七十几万的香港人连 114.35.112.28 06/11 06:07
11F:→ b195f1a: 联署支持逃犯条例。这群反逃犯条例的百姓 114.35.112.28 06/11 06:08
12F:→ b195f1a: ,我很想问他们,你们只顾着反,那这群逃 114.35.112.28 06/11 06:09
13F:→ b195f1a: 犯来香港你们要怎麽处理?就让他们滞留? 114.35.112.28 06/11 06:09
14F:嘘 bighukun: 嗯﹐台湾的法治就是阿扁啪啪走XD 106.92.97.14 06/11 10:47
15F:推 leefengynh: 逃犯条例也是要议会通过 香港议会的席 111.83.94.173 06/11 13:59
16F:→ leefengynh: 次都是直选的 所以没你说的问题 111.83.94.173 06/11 13:59
17F:推 leefengynh: 什麽叫做法律有民意? 台湾法律都是 111.83.94.173 06/11 14:02
18F:→ leefengynh: 立法院通过的 所以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就 111.83.94.173 06/11 14:02
19F:→ leefengynh: 叫做有民意基础吗 111.83.94.173 06/11 14:02
20F:推 leefengynh: 立法院跟香港议会都是直选的 所以你在 111.83.94.173 06/11 14:06
21F:→ leefengynh: 去补足自己的论述吧 论述残破不堪就出 111.83.94.173 06/11 14:06
22F:→ leefengynh: 来急着讲... 111.83.94.173 06/11 14:06
23F:推 leefengynh: 不是结果对就好 过程推论也很重要 你 111.83.94.173 06/11 14:17
24F:→ leefengynh: 是不是没受过高等教育? 111.83.94.173 06/11 14:17
有七十万人连署支持?这我是很怀疑?这不合理。
台湾史上最大游行,红衫军倒扁也才36万,白衫军也才11万,太阳花也才11万。
小小一个香港有「24万」人上街!可见民怨之沸腾。
如有真有70万支持,早就上街游行表达支持政府了!
不是只有反对的人可以游行,支持一样可以!
但却没有!
还有,在台湾人民如果真的这麽大的民怨,人民早就打电话打爆「立委服务处」
那个立委敢支持?不然就是包围立委服务处!
甚至後来一定是造成政党轮替,无一例外!总统马上换党做!
依台湾的经验,这个法案支持者一定很少。
且不论法案内容,因为政府和中共政权已经得不到香港民众的信任,只要有
一点风吹草动,人民就是不信任中共中央!
这是信任感的问题,而且香港人的自由实际上就是不断被限缩,这是事实。
※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1/2019 18:42:20
25F:推 leefengynh: 台讲半天又是不科学化的自我感觉 哈 111.83.94.173 06/11 19:05
26F:→ leefengynh: 照你的逻辑 只要不是人民直接公投创 111.83.94.173 06/11 19:06
27F:→ leefengynh: 制 我都可以说你的立法不合民意基础 111.83.94.173 06/11 19:06
28F:嘘 baboosh: 讲半天 台湾司法还是笑话 111.71.24.93 06/11 19:07
29F:→ leefengynh: 台湾立法院的立法 也没民意基础 111.83.94.173 06/11 19:07
30F:推 leefengynh: 支持的人干嘛要上街 真是神逻辑 反正 111.83.94.173 06/11 19:09
31F:→ leefengynh: 对支持者来说 这法一定会过 根本没有 111.83.94.173 06/11 19:10
32F:→ leefengynh: 上街的动力跟理由 叫人上街才没逻辑 111.83.94.173 06/11 19:10
在台湾挺同和反同的人都会上街游行表达自己的意见,这很正常!
另外,网路连署?这种事情找几个网军,造假一下,马上也有70万人!
这些人也很「有趣」!照你的逻辑,反正法案一定会过,何必上网连署
表达支持?既然上网表达支持了,看到这麽多反对的人上街,不会上街表达
支持的意见?
另外,所谓有70万人网路连署支持是在哪里?没听过!如何确认真有这70万人?
如果真有这70万人,那只能说「港府和这群人」蠢,怨不得人!
现在所有外界的人看到的都是「港府强硬违反民意,硬要通过「送中条例」
外籍人士,人人自危,大家不敢去香港,在香港的外籍人士纷纷撤离!」
※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1/2019 21:57:09
另外,既然有「境外势力」可以「煽动」这麽多人上街抗议,
那干嘛不「造假」连署更多人反对「逃犯条例」,造成反对者连署更多的「假象」!
那这时候港府如何解释?
※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1/2019 22:12:57
在台湾所谓连署也是有一大堆造假,这种东西造假太容易了啦!
不然你觉得干嘛需要这麽严谨的选举投票制度!
※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1/2019 22:24:47
33F:推 leefengynh: 政府都支持自己了 在家吹冷气就好 出223.138.195.204 06/12 01:03
34F:→ leefengynh: 去流血流汗干嘛?香港议员的电话都被223.138.195.204 06/12 01:03
35F:→ leefengynh: 支持派打爆了 所以多数只敢支持通过223.138.195.204 06/12 01:03
36F:推 leefengynh: 反正没有公投直接创制的立法都叫做没223.138.195.204 06/12 01:05
37F:→ leefengynh: 民意基础啦 台湾的法律99%也是没民意223.138.195.204 06/12 01:05
38F:→ leefengynh: 基础的 你要讲民意基础 就要来个严谨223.138.195.204 06/12 01:06
39F:→ leefengynh: 性定义 来定义怎样的立法叫做符合民意223.138.195.204 06/12 01:06
40F:→ leefengynh: 基础的立法223.138.195.204 06/12 01:06
41F:→ leefengynh: 才24万上街也要装成大部分港人223.138.195.204 06/12 01:07
42F:→ leefengynh: 想要讲理论 又不敢把名词上严谨性定义223.138.195.204 06/12 01:08
43F:→ leefengynh: 不严谨性定义名词 这篇就注定没结果223.138.195.204 06/12 01:09
44F:→ leefengynh: 你说70万是造假 我说才24万也想装成70223.138.195.204 06/12 01:09
45F:→ leefengynh: 0万民意223.138.195.204 06/12 01:10
46F:→ leefengynh: 严谨性定义:何谓符合民意基础的立法223.138.195.204 06/12 01:10
47F:→ leefengynh: 我先定义:直接公投创制立法才有资格223.138.195.204 06/12 01:11
48F:→ leefengynh: 说此立法为民意基础的立法223.138.195.204 06/12 01:11
49F:→ leefengynh: 依照此定义:台湾跟香港的立法都不具223.138.195.204 06/12 01:12
50F:→ leefengynh: 民意基础 都不叫法治 只是法制223.138.195.204 06/12 01:12
理论上讲起来只要由能反映民意的立法机关制定就算「法治」。
全世界没有那个国家可以每条法律要公投决定。
但香港特首根本不算民选。
香港立法院怎麽会强行通过民众如此强烈反对的法案?令人怀疑是否有反映民意?
另外,今天消息指出议会暂停了!而且冲突扩大。
香港立法会外警民对峙 情势紧张 逃犯条款审议暂缓
https://reurl.cc/j4ygm
港警称示威群众已陷入「暴乱」 加强镇压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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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气氛正急剧恶化」 香港教协发动教师罢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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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个法案已经不一定能通过了!那些支持法案的人确定不出来游行表达「支持」法案
吗?
照目前的状况,即使中共、港府、立法院强行通过法案,给外界和国际的观感就是
「中共、港府、立法院罔顾民意强行通过法案,反对的民众强烈表达反对的意见
并且警察强力镇压反对的民众。」这对中共、港府、立法院的形象都是大损。
所以唯一改变「情势」的方法就是那「70万支持法案的民众」赶紧出来游行表达意见。
不要让反对者的声音极大化!
不过人数至少要不输反对者,最好能超过,不然弄巧成拙,更坐实了原来支持者那麽少
那就糗大了!
只要那70万人的1/3出来就不输人了,如果有1/2更好,这样就有三十几万人!
那完全可以把那些反对者打成「暴民」,港府和立法院完全是顺应民意通过法案的啊!
当然先决条件是「真的有那70万的法案支持者」啊!您说是吗?
※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3/2019 00:36:32
我刚刚查到资料,原来香港议员只有一半是地区直选,剩下来的一半是功能组别
那根本是中共指定的啊!难怪会通过这种违反民意的法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7%AB%8B%E6%B3%95%E6%9C%8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A%9F%E8%83%BD%E7%95%8C%E5%88%A5
※ 编辑: fordmvp (59.126.170.22 台湾), 06/13/2019 01:01:44
51F:推 km850105: 当议员可以取消资格时,我很难相信议会 223.139.176.37 06/13 01:02
52F:→ km850105: 能够充分代表民意 223.139.176.37 06/13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