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acapri (romacap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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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儒学在台湾的影响"与"念宗师"与"易传道德的形 …
时间Fri Oct 6 06:32:36 2006
: → lahlah:你最後的一段,显示你完全不懂儒家智慧的内涵是什麽~ 10/05 23:55
: → lahlah:少用见闻之知或逻辑的思考方式来研究这门学问, 10/05 23:55
: → lahlah:你不承认智的直觉就是实践的必然,你不能探讨什麽是中国哲学 10/05 23:57
如果牟先生的论述是要突显西方的「只重理论,不重实务」
因而说出「智的直觉是实践的必然」
那麽
其语句的限定,也只能是
「要实践,必然要包含智的直觉的部份」
换成逻辑语句会变成:
「实践→智的直觉」
只会是这样而已耶
而不是「实践=智的直觉」,实践=智的直觉、智的直觉=实践
因为少了一个逻辑推论:「智的直觉→实践」
智的直觉会保证马上变成实践吗?
ok,牟先生如果真的有做「智的直觉→实践」这个推演的话
「实践=智的直觉」、「智的直觉『就』是实践的必然」才会成立
请去找找看,真的找到了我就暴这篇
如果找不到
我就可以说
你误把「智的直觉是实践的必然」理解为「实践=智的直觉」
是你的理解谬误!
「实践→智的直觉」的诠释方式应该是
实践必然包含了智的直觉
但也不排除其它的包含之可能
有可能包含了如西方说的理性、知性、情感...etc
反过来说
如果以西方立场来说,「实践→理性能力」
实践必然要有理性能力,以康德的话说就是实践理性自己
但康德也有谈「直观」耶
「理性是实践的必然条件」这句话,并不排除「智的直觉、情感、直观」之类的可能性
因而
「实践→理性能力」
「实践→智的直觉」
这些语句只是说:理性能力或智的直觉都会是实践的必要条件之一
这两者同时成立,也不会是互斥的
也并不排除甚至还有其它诸多可能
因为等号并没有划上
这样的语句诠释,我认为会比较接近、符合事实
既理性能力,也智的直觉。
如果西方哪位哲人说「实践=理性能力」
如果儒学哪位哲人说「实践=智的直觉」
这种语句有强烈的排他性,会很有问题
我认为牟先生如果只是要突显西方的「只重理性,不重智慧」的话
他的「智的直觉是实践的必然」应该解释为
「实践→智的直觉」
即:「智的直觉是实践的必要条件之一」
这样就够了。就足以突显、反驳部份西方人「实践=理性能力」的思维方式了
而非「智的直觉『就』是实践的必然」、「实践=智的直觉」
那个「就」「等号」
是很可怕的耶
会排他掉原本应有的很多东西
「实践=智的直觉」的话,牟先生还搞理性论述干嘛?
做白工?说服知识份子?
请找找看牟先生有做「智的直觉→实践」这个推演吗
如果这句话是他讲的话
如果没有
我就可以假定
那个「就」字,根本是你们的误读与理解错误!
p→q不等於p=q
少了q→p这一部
把词语划上同一,这是很可怕的耶
会造成概念上、行为上的排它
某一来说
也违反了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说法
不是吗?
行如果只需智的直觉,那还要「知」什麽?都不用知了?
请去翻论证搞出「智的直觉→实践」
不然的话,我这样理解「智的直觉是实践的必然」这句话
才会比较接近事实,也许也比较接近牟先生的本意...不是吗?
这句话的效度根本只有「实践→智的直觉而已」
而非「实践=智的直觉」。
究竟是哲人太聪明
还是信徒太不严谨、太笨?
再举一个例子说
「多数形成法律」「诚恳是把妹的必要条件」
这二个句子的逻辑形式都是P→Q
也只能变成-Q→P或-P﹀Q
P分别是多数、把妹
Q分别是法律、诚恳
因此
既使假定「多数形成法律」「诚恳是把妹的必要条件」暂时成立
但是
「多数形成法律哦。因此不尊重多数,就是不尊重法律」
「诚恳的话,就可以把到妹」
这二个推论都会是错误的,并且经常往往经常出现
第一个是变成-P→-Q
第二个是变成Q→P
看得出语句中,「是」跟「就是」之间的差别了吗?
「智的直觉是实践的必然」又该怎麽理解呢?
这句和「知也是实践的必然」有产生矛盾吗?
你的实践之所以排除掉了「知」,找到关键的点没有?
你究竟是要不严谨、不逻辑、不学术
要到什麽时候?
一个是搬出价值相对、自由心证大绝
诉诸权威大绝、诉诸未知的谬误(P→Q变P=Q)(lahlah)
一个是搬出诉诸无关的谬误(luiswilson:你身边有哲学素养很深 或哲学系教授妈???)
一个是搬出诉诸人身大绝(CVC:算了吧,我看这系列的心得是庄子遇惠施,圣量逢比量)
搞成这样到底是要讨论什麽?
讨论实践即智的直觉,因此理性滚蛋?
讨论我到底在哪儿高就或着你又在哪儿高就?谁的哲学系教授名单列出来比较有威望?
讨论谁是圣量,谁是比量、谁是庄子、谁是惠施?
智慧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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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macapri 来自: 140.128.196.95 (10/06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