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Young (史提夫样)
看板Confucianism
标题[问题] 关於《论语》中的「命」
时间Sun Jul 24 15:54:52 2005
之前在本板有板友推荐李泽厚的《论语今读》,
於是我特地去买了一本来看,
看完之後有个小问题想要就教於各位先进,
李泽厚在解释「命」这个概念时,一在重复说明这是代表「偶然性」
(如:为政二.4、雍也六.10、子罕九.1、尧曰二十.3)
这一解法十分不同於一般说法,
以三民书局出版,由谢冰莹等人所编译的《新译四书读本》为例,
在为政二.4中的「命」,就从朱熹之见,译为「人生一切当然之道义与责任」
雍也六.10的「命」则译为「天命」;子罕九.1的命则从程子之说译为「命运」
尧曰二十.3的命则是「天命」,然而他又解释这个天命是指「知穷达之分」
劳思光的《中国哲学史》也对「命」多有着墨。
他的说法则是将命与义对举,「命是客观之限制」,
他还对「命」归纳四种态度,分别是:
一、「命不可违,故应努力实现(人格神之意旨)」
二、「命不可违,但否定有超越与主宰,无自觉意志之领域」
三、「承认有命,自我在此中根本无可作为,故求超越」
四、「先区分义与命,然後对自觉主宰与客观限制同时承认」
劳思光将儒家(或孔子)等同於第四种态度
我对他们的说法都不大满意,
先说李泽厚的问题,他在《今读》211页有着以下的说法:
「『命』是偶然性,.......如真是必然......人就可以去了解、掌握而无须感叹了」
但是就在同一页之中他又说:
「将『命』不看作必然,而解作偶然。强调应该努力尽可能地去了解、把握偶然」
如果偶然和必然一样都可以被「了解」甚至「掌握」、「把握」,
那偶然与必然又有什麽差别呢?
《读本》也有其前後不一致的地方,「命」如何一方面又是「当然的道义与责任」,
又是无能为力的「命运」呢?
劳思光的分类法有问题,就一与四而言,能不能说「义」就等同於「人格神的意旨」呢?
就三与四而言,超越和自觉主宰又如何分别?
先写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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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70.142
1F:推 myb:写的真好~我也来研究研究 61.228.28.198 07/25
2F:推 myb:其实我觉得李泽厚的认识命是偶然 有一点心态上的感觉 61.228.28.198 07/25
3F:→ myb:就是其实还是又命 可是心态上又不服输 想要主宰自己 61.228.28.198 07/25
4F:→ myb:我觉得是有一点情感上的不服输吧 61.228.28.198 07/25